第一百八十八章 不是要来我家吗?
第一百八十八章:不是要来我家吗?
狂暴再次被怒。他双目一眯,便从间取出了一把⾎刃。
没再废话,狂暴⾝子一跃,手持⾎刃便向着唐宋部刺来。
他这一击,速度极快。
唐宋看出来了,是时候应该出剑了。
为了以防万一,唐宋来的时候,特地带了把软剑,将它在了间。
嗖!软剑一出,劲风自起。
一股杀意弥漫四周。
不好!
狂暴目光一凛,急忙回防,若不是他反应快,那就不是胳膊受伤了。
“剑客。你竟然是武道中人!”
狂暴的实力,要比大⻩蜂強。他有过数次击杀剑客级别⾼手的经历。
不过,那都是经过精心安排的。
在狂暴的震惊下,唐宋动了。酒⾁跟他讲过,武道一途,除了天赋之外,最好的成长方式就是战斗。
他对唐宋的点评为--你的天赋无人能比,唯缺战斗。
剑起,劲风起。
一剑问天,一股肃杀气息庒人头顶。
一剑劈下,劲风破空,在地面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剑痕。
紧接着,一人一剑,便向着狂暴袭去。
狂暴连连抵抗。
不敢有一丝马虎。
剑法更快,狂暴有些眼花缭。
以往他跟剑客级别的⾼手战斗时,也没有这种威庒感。
可是,为什么今天自己有种窒息感呢,就仿佛四周的空气被菗⼲似得。
唐宋步伐看似毫无招数,如同一个醉汉般。但是手中软剑夹带的劲气却越来越強劲。
狂暴有些招架不住了。他有一种预感,下一秒,可能自己就会挂掉。
他⾝为杀手,生平最讨厌用杀人。可是,⾝上却时常带着一把,里面只有一颗弹子。
要么留给自己。
要么留给对手。
他本以为,此生自己本用不上它。
却万万没有想到,今天却不得不用它了。
狂暴一个闪躲,虽然说部腹挨了一剑,不过,这并不重要。
因为,此时他已经拿着,对准了唐宋。
“妈的,牛比啊,你狂啊,剑客怎么了,我到是看看是你的剑快,还是我的快。”狂暴咆哮了起来,就如同一头受伤的狮子般。
“这么说,我要死了?”
“你说呢?”
“那在我死之前,你告诉我,是谁要杀我。”
“等你死了,我就告诉你!”
他正准备开,唐宋这个时候却出手了。
一剑斩出。一股霸道強劲之势,斩向狂暴的手臂。
劲气!
哦不,是剑气!
他竟然达到了剑师的级别。
当!
握着的手连同着半截手臂都掉在了地上。
剑,再加上酒⾁的剑法,唐宋没有⽩付出,他做到了,施展出了剑师级别的剑气。
“谁要杀我?”唐宋冷冷地问道。
忍着巨烈的疼痛,狂暴咬着牙,一字一字地说道“不知道!”
“一开始大⻩蜂也是这么说的。”唐宋笑了笑,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盯着狂暴,这眼神在狂暴看来,就如同猎人盯着猎物般。
“可是,我还没把他的⾝体刺成马蜂窝,他就说了。让我想想啊,是多少个⾎洞来着?一百二十一个?还是一百二十二个来着?”
“你…”狂暴怒目直视着眼前这个疯子。
“你放心,同样的游戏我不喜玩第二次。我会把你⾝上的⾁一片一片地割下来,虽然我的剑法很精湛,不过,不知道能不能割下来14片⾁来。你说呢?”
听到这番话,狂暴整个人彻底地疯了。
他要把自己给凌迟处死。
嗖!一剑划出。
一片薄⾁飞出。
是狂暴腿大上的⾁。
如果说这种疼痛就这么一下,他也能够忍。两下咬咬牙也可以。三下勉強能够坚持。可是,这疯子这屠夫的目标是14次!
怕了!
狂暴怕了!
“我说,我说。”狂暴不怕死,却怕在死之前那种非人的疼痛“是沈家!”
听到沈家二字,唐宋不由得一愣。沈家?
为什么?
为什么沈家要对付自己?
沈梦儿那丫头一直着自己,难道说就是因为这个?
可是,当初自己进死亡监狱时,这沈梦儿的三叔还对自己照顾有佳,称自己为知己。
有点?
事情有点变得复杂了。
这个答案,对唐宋可以说的确震惊不小。他想了很多种答案,甚至在之前,他一直以为这家伙是修罗派来的杀手。但是却万万没有想到是沈家。
不,这不可能!
唐宋目光一寒,刷刷刷三剑飞出,三片⾎⾁再次飞出。
“你不讲信用,我都说了,你还割我的⾁!”狂暴咬着牙,一幅想跟唐宋拼命的样子。
“我要听的是实话。”唐宋冷冷地说道。
“沈家,就是沈家。”狂暴冷笑“你想知道为什么吗?就是因为你跟沈家那丫头走得太近了。她是何许人也,那可是沈南的孙女…”
狂暴说到最后控制不住狂嚎起来。不过,下一秒那狂嚎声便突然戛然而止。
死了!
这狂暴竟然死了。
自己没有下死手,再说了,还要留着他找沈家对质。而如今却死了,他怎么就死了呢?
唐宋检查了下,应该是中毒而亡。这么说,不管这狂暴任务是否完成,对方都不想让他活命。
看来,这里面应该有文章。
当唐宋回到斗殴现场时,战斗已经结束。螃蟹跟井哥将那些狂暴的马仔彻底打下趴了。
螃蟹井哥还有九指,三人正在把酒庆贺。
唐宋并没有惊动他们。上了的车,便悄然地离开了。
“你竟然还会武?”没有问具体的战况,而是直接抛出了自己的疑惑。
“不可以吗?”唐宋笑了笑“要不,怎么对得起那句---有唐唐的地方就有神一样的奇迹与传说。”
笑了笑,随即车速就猛提了上去。
不得不说,腿美车神的称号不是⽩来的。这车子在的驾驶下,就如同有了灵魂一般,忽左忽右一路狂彪,似闪电般。
“你能慢点不?我心脏不好?”唐宋看着这个狂疯的混⾎美女。
现在的她,跟那个编辑⾝份的她,简直是宛若两人啊。
大都市里,晚上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不用隐蔵不用掩饰。
没想到,这混⾎美女骨子里竟然喜这么冒险刺的事情。
车子速度更快,快得唐宋都不敢直视前方,很想倒头扑在她的怀里寻找全安感。
“,这里已经是市中心了。”
“我就喜这种感觉!”她说得很任。
“…”唐宋无言以对。
车子在一家小院前停了下来。唐宋愣了愣,随即说道,
“这不是我要去的地方啊?怎么来这了?”
“你要去哪里儿?”眨了眨眼睛“不是要来我家吗?”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