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请君一酒
混蛋窝是个玩的地方,一个适合混蛋开心的地方,其实中土文化大抵是很有意思的,就拿这个很简单的一个名词来说吧,混蛋,通常只会是女人用来骂男人的,却是极少听见男人骂女人混蛋的,也正因为此一点,混蛋窝里只有男人,清一⾊的男人。
一个男人只会坐着望天,两个男人在一起会聊女人,三个男人在一起便只能喝酒了,可是十个男人,甚至二十个男人挤在一起,那么一定是在赌钱。
混蛋窝是个有吃有喝有嫖有赌的地方,里面刚好有十九个男人在赌钱,⽩雪走进去的时候,便凑⾜了二十个男人。
当⽩雪走进混蛋窝的那一刹那,所有人的目光都停在了他⾝上,每一道目光都织着⾁与情,犹如一群发情的公狼狠狠的盯着一只成年美丽的⺟狼,他们是混蛋,混蛋这个称呼说起来虽然不是很好听,但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混蛋可以毫无掩饰的倾泻出自己內心最強烈的**,这一点是那些大豪杰、伪君子万万做不到的,他们心底哪怕是羡慕的要命,恨不得这个女人就在自己的⾝子下苦苦**,可脸上却还是要装出一副正经模样,口中却是要大义凛然的打着官腔。
相比及这种所谓的豪杰君子,⽩雪更喜这些对自己⾚裸裸的混蛋,他知道这些混蛋在看什么,他们在看的不是⽩雪,而是⽩雪⾝后跟着进来的老板娘。
十九个混蛋,十九颗要从喉咙里跳出来的心,小小石屋里空气忽然滚烫起来,仔细听仿佛可以听见“噼里啪啦”的火星燃烧声,这群公狼的目中一片⾚红。
他们想要。
可没有一个人移动半分,他们不是不要,而是不敢要,因为谁都知道混蛋窝的老板娘曾经一招就废掉了大名鼎鼎⽟林十八鬼的三十六只搜魂鬼手,在座的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一双手能够快过三十六只搜魂夺命的追魂手,所以谁也不敢打老板娘的主意。
老板娘是大家的老板娘,可是现在她却站在了⽩雪的⾝边,靠的很近的⾝边,有时候女人引起纷争的原因奇怪到让男人完全无法理解,可男人的争端往往异常简单,第一为权,第二为钱,第三便是为女人。
像老板娘这样的女人便如同台风的风眼,只要她有任何的举动,都会引来无数的狂风暴雨。
现在这狂风暴雨就要降临到⽩雪的头上了。
混蛋屋里已经停止了赌钱,有几个人站起来,动作最快的,是个紫衫佩剑的⽩面少年。
他的很细,肩很宽,佩剑上镶着闪闪发光的宝石,剑穗是紫红⾊的,和他⾐服的颜⾊正相配。
而他的⾐服剪裁得体,布料精贵,看得出是上等的裁配合上等的质料精心为他量体裁⾐的,无疑能够穿的上这样上等的⾐服的人一定是个上等人,而这样的一个穷鬼的天堂——混蛋窝里居然会有一个上等人,这倒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他手里端着杯酒,満満的一杯,一转⾝,竟已窜到⽩雪面前。手里一満杯酒,居然连一滴都没有溅出来。
看来这人非但穿⾐服很讲究,练功夫的时候必定也很讲究。
可惜,⽩雪却不愿意看他一眼,他只是拉起了老板娘⽩嫰的小手,头摇轻道:“可惜了一杯上好的女儿红。”
老板娘能够一瞬间斩下⽟林十八鬼三十六只鬼手,可却躲不过⽩雪的轻轻的一拉,这只因她愿意,一个女人若是不愿意,哪怕你用九头牛来拉她,她也绝不会看你一眼,可若是她愿意,你若是不拉着她的手,她反倒要斩下你的手来了。
这就是女人,很奇妙的生物,一个永远都值得男人花一辈子去探索的生物。
紫衫少年见⽩雪竟拉起了老板娘的手,而老板娘居然也没有斩下他的手丢到海里喂鱼,反倒是任由他这么拉着,紫衫少年的眼里已噴出了⾎一般的烈火,他第一眼在烈马上看见这个媚态横生的绝世尤物老板娘秋琴,他便发誓自己一定要让她成为自己的噤脔。
可惜他用尽了自己以前对付其他女人的所有办法都无法打动这个女人的心,让她能够望向自己一眼,于是他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够让自己克服这里可怕的汗臭味和穷酸味走进混蛋窝,又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每天在这里一掷千金的豪赌,可是老板娘依然连正眼也没有看过他一眼。
也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裳褴褛、不名一文的鬼脸男人出现了,居然这般自然、轻巧的拉着她的小手,紫衫少年怎能不恨,有时候得不到的东西是最珍贵的,而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却被别人轻易的得到了,这是最痛苦,尤其是对于他这样一个从小便是上等人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但紫衫少年的面上依然保持很潇洒的微笑,因为他知道每个人都在看着他,哪怕他恨不得将一个人碎尸万段,可是场面上他一定要保持他的风度。
他说道:“在下君安,不知能否有这个荣幸请阁下喝一杯酒!”他虽然说的话是在问别人,可是这说出来的话却是命令指使的口气,这也是上等人对他认为其他非上等人说话时最喜使用的口气。
像他这样⾝份的人从来走到哪里都是别人求着他、巴着他,请他喝酒,如今他放下⾝段请别人喝酒,这语气便如一位尊贵的帝王在哦金銮殿上赏赐他⾜下匍匐着的臣子一般,他只需要一张口,然后等着下等人⾼呼谢恩。
可惜,他这一次错了,他等了很久也没有听到感涕零的谢恩声,反倒是被人如看小丑一般的望着。
⽩雪含笑道:“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便是喝一杯上好的女儿红…”他转头望着老板娘道:“可惜,此时有些人哪怕是跪下来求我喝他手里的酒,我却也是不会去碰上半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