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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人魂狗尸(感谢打豆豆369634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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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脑袋已经快炸了,从收到短信开始那一天到现在,回忆就开始倒带了。从岚姐给我发短信,让我来星期八旅社上班开始,直到现在…一切都是在岚姐的计划之中。

  而岚姐现在所说的一切,我感觉自己像看了一部穿越电影一样。但我仍旧不相信她说的话,这比我听到鬼魂世界时的感觉还要离谱。

  岚姐也好像看出了我的不相信,随即我就看到她背着我,慢慢的解开了旗袍的扣子…

  终于,岚姐那白皙的美背展现在我面前。我也看到岚姐的背上,也有七颗黑痣,也是北斗七星的标志。和我脚上的,完全一模一样。

  我没忍住,上去摸了岚姐的一下的美背。白皙,匀称、细、这简直就是一个极品女人的身材。再加上那北斗七星,像刺青一样,更是惑中增加了一份神秘。

  “看够了吗?”岚姐噗嗤笑了一下,重新把衣服给穿好了。

  我老脸一红,尴尬的说道:“看够了,看够了!”

  岚姐莞尔一笑,说道:“我以后会是你的子,你想怎么摸都可以哦!从我第一世遇见你开始,我就一直做你的子。”

  “岚姐,我之前的六世是什么样子啊?”我的火气瞬间消失了不少,已经不再抵触这些荒唐的现象了。但我却对我之前的样子好奇起来了,说不定我在以前还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大帅哥呢。

  “等以后有时间,我在慢慢告诉你。我们现在面临的事情很棘手,一是唐少那边。二是小月这边,虽然她死了,但是林家老头子肯定会通过小月的尸体把她复活回来,所以在这段时间,我们必须找到小月的尸体,把她给烧了,这样才能让她不能复活。”岚姐说话间,神色也是很凝重。

  在提到唐少的时候,我的心情瞬间就不好了。这岚姐可是我老婆,虽然是鬼魂,但却是很人。既然是我的老婆,我怎么可能让岚姐去做他的情妇。就算要牺牲我的性命,我也不会让他得逞。我已经盘算好了,我的血对鬼魂有伤害。到时候实在不行,我就用我的血去对付唐少。

  可在想到这儿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刚才的事情。小月被我的血伤了之后,并没有像唐少一样,害怕的逃走,而是很惊讶的看着我。

  “岚姐,刚才小月见到我的血之后,好像很惊讶,我到底是什么身份?”我问道。小月之前的表情,好像知道我的身份了,然而又很惊讶。

  岚姐叹了一口气,说道:“多多,你的身份,我现在不能告诉你。总之,你一定要隐藏好你自己。”

  见岚姐不想说,我也不想继续追问。

  “岚姐,唐少也见过我的血,为何他的表现又不一样呢?”我想到这儿,又继续问道。因为那天晚上,唐少也被我的血伤害过,可他的表现和小月完全不一样。

  “唐少只是冥界的一个花花公子哥而已,鬼魂家族的事情,他很多都不知道的,而他们唐家,完全是他哥哥唐岩掌控。而小月不同,她是林家最疼爱的宝贝,很多家装的大事情,她都清楚。”岚姐平静的解释道。

  我哦了一声,点点头。莫名的,我对这鬼混世界开始好奇了。

  “你早点去休息吧,晚上有我在就行了,明晚我们就去找小月的坟墓,唐少那边我先拖着。”岚姐笑着说道,催促我去休息。

  好。我答应了一声,随即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去休息。躺在上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想对策了。要是能把孟瀛给在身边,那么就有一个猛将了。到时候如果能找到小月的坟墓,在把唐少给干掉,那就没人动岚姐了。

  想好对策之后,我这才放心的谁了过去。

  次,上午十一点,我才从睡梦中醒来。我晚上又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和岚姐结婚了,岚姐温柔贤惠,是个好媳妇,后来我记得我们还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女儿!

  美滋滋的从睡梦中醒来,去卫生间洗了一把脸,这才彻底醒了。是梦,又很真实。等我去找岚姐时,发现她已经不在旅社了。给她打电话,电话也提示语音关机。

  为了证明岚姐的话,我径直去了殡仪馆。这一到殡仪馆,果然像程锋说的那样,殡仪馆全都是人,而且还在放鞭炮。殡仪馆周围也是一些卖花圈之类的商铺,和十二点过后的殡仪馆完全不相同。

  想到离周末越来越近,我又撘车去市里找孟瀛,他或许能帮我一把。我想看看,在银行附近能不能找到他。因为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就是在银行附近遇见的。

  一下车我就往银行走,可在银行边上走了几圈,都没有发现孟瀛。银行门口的保安,见我在银行门口来回徘徊。可能以为我是抢银行来踩点的,正警惕的盯着我。

  我见这个情况,突然脑瓜子一亮,走了上去,掏出一烟,就递给保安“大哥,你知道这附近有一个人吗?”

  保安可能以为我给他的烟里面有白粉,所以没敢点上。一听我是来找人,这才掏出打火机把烟给点上了“兄弟,你找谁?”

  “我找一个很奇怪的人,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长风衣,带着一个帽子,手里还抱着一盆向葵!”孟瀛的装扮很特别,只要见过他的人,应该都会有印象。

  “你说他哦。”保安大哥洒一笑,随即又问道:“你是他啥人?”

  我看保安盯着我的样子,应该是在试探我。我蒙了一下,笑着说道:“他亲戚!”

  果然,我蒙对了。保安大哥听我说我是他亲戚,这才叹了一口气,拍着我的肩膀安慰道:“哎,兄弟。谁家沾上这么一个亲人,也不好受,真是上辈子造孽啊!”我被保安大哥给整糊涂了,还没明白过来。保安大哥又继续说话了“你说这人,我。人也不错的,可惜就是有精神病,以前经常来我们银行门口转悠,常常问我要烟。我老王也不是吝啬之人,每次都会给他烟。”

  我一听大哥这么说,对了,这人就是孟瀛。

  “大哥,那你知道这人在哪吗?”我忍着激动问道。

  “他啊…”保安支支吾吾了一声,并没有继续往小说。

  我不傻,我懂保安的意思。随即从兜里掏出一百块钱递给他,谁知保安脸色一沉,呵道:“怎么?想贿赂我?我老王是个正直之人,刚正不阿,最讨厌的就是贿赂这一套!”

  卧槽。保安大哥来这一套…我随即笑了笑,说道:“大哥,我一看就知道你刚正不阿,怀正气。这一百块钱,怎么可能是贿赂您呢,我这不是自己扇自己脸吗?这一百块钱,是给大哥的正气买条烟。虽然很少,但却是小弟的心意,刚才大哥给我讲了这么多东西,让我有一种醍醐灌顶的醒悟,仿佛听保安大哥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我这一顿牛皮吹起来,保安很受用。满意的点了点头,把那一百块钱放进了兜里,这才笑眯眯的说道:“我也不知道他家在哪、我只知道,有好几次,他都是被精神病院的人给拖了回去。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他应该在南城市精神病院!”

  这果然是精神病院跑出来的,我勒个叉叉啊!怪不得,他的一举一动,都和正常人不同。

  “大哥,谢了,改我请你喝酒!”我抱拳客套的说道,保安大哥也是突然身正气的摆手道:“区区小事,何足挂齿!”

  我挂你妹…我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刚刚还收了我一百块钱。还说讨厌贿赂,这装的真够打脸的!

  告别这搞笑的保安大哥之后,我这才打车到南城市精神病院。我一下的士车,就看到孟瀛站在了精神病院的大门口,正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看着我。依旧还是吊炸天的装扮,黑色长风衣,哈默墨镜,黑色帽子,手中抱着那盆神奇的向葵!

  这,好像专程在等着我的到来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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