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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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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转到我背后,以口抵住我左边肩胛骨,这对我而言有些不便,于是我往前走了两、三步,让身体与口保持一些距离。也许是我的动作过于骨,只听身后传来无奈的声音。

  “这是做甚么?你以为这两、三步的距离就能降低我的命中率吗?”

  “是吗?”

  说话的同时,我随即转过半身,右脚放出一踢,那是部队战斗技巧的其中一招。可惜赖瑞敏捷地跳开闪过这一踢,我的脚只划过空气。

  “法兰克,不要做困兽之斗!”

  不愧是赖瑞,他的口仍然指着我,但我并非认真反击,只是摆摆架势罢了。

  我手伸向左脚踝,抓起藏长底下的德林格大口径短筒手,凯休见状势必不得不开,但我比他更快扣下板机。

  子弹没有出。

  随着一声惨叫,凯休高大的身躯猛跳起,一瞬间有如被一个隐形巨人拎起来挂在半空中,接下来的姿势像一个打算扑接的外野手,整个人栽向地板。

  我站起身,擦拭额头的汗水,紧盯着黑人护卫的尸体。达成任务的手已经离开死者的手,横躺在地板上。只见一道薄薄的青烟由身四处窜起,宛如死亡使者的出现。

  “这不是虚、张、声、势,赖瑞。”

  我朝着前一刻还生龙活虎的男子说道。

  “我说过武器技术的发达是新月异的,这把手是国防部最近才研发出来,专门用来对付恐怖份子;里头崁进超你电脑,具有指纹识别系统,如果没有登录指纹的人扣下板机,就会有一股强大得可以致人于死的高身,这就是我为甚么要与身保持距离的原因了。”

  我以鞋尖轻触手

  “这股高之大足以破坏支本身,所以只限使用一回,可说是一种昂贵的玩具,但现在又证明了它的确有实际功用。这种玩意儿可不是能随便拿出来做实验的,对付你这般高手只有采取这个手段了,也因此你成了弥足珍贵的被实验者。”

  我打断自己的话,先前的饶舌是因为不想被沉默的墙垮,但说完这段长篇大论后反而觉得受辱的是自己,不过我的确是自取其辱。

  凯休的惨叫应该不会有人听见,要不然我就不必大费周章包下整家旅馆,百分之百相信隔音设备是相当危险的。我捡起受损的手收进口

  袋,另一把德林格手也藏回原来的地方,然后我走向位于房间一角的电话,按下号码键,把听筒搁在耳际稍待片刻。

  一个男人接起电话。

  “我是亚尔佛雷德·莫耳,哪里找?”

  “我是法兰克·夏曼。”

  “法兰克!事情办得如何?”

  “三杀,副总统,冒牌货已经死了。”

  “是吗?太好了──”

  副总统拉高音量,他的声音沙哑如同包着过量脂肪的体,却掩藏不住喜悦之情。

  “可是我们还必须善后,不知‘凶手’是否准备妥当?”

  “当然,一个来自阿肯州的白皮肤穷人,曾经参加三K,在里头也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人渣,酒中毒,喜欢撒谎,有伤害与抢劫黑人女的前科,又没有家累,这种男人死了也不会有人掉泪,名符其实的人渣。”

  人渣吗?我在内心低语,那个男人如果是人渣,那么利用他求得权力地位的我们又是甚么呢?践踏者与被践踏者是适合的形容词。

  “他将因为成为杀害布拉德佛登总统的凶手而名留青史,也算走运了。”

  喜不自的声音从听筒彼端如同一股奔不断涌现,这个副总统人材──外界评断他的政治才能只配当到副总统,连总统大选都沾不上边的二角色,但他现在就要登上最高宝座,欣喜雀跃自然不在话下,对于自编自导自演的戏码更是热衷有加,由此可知,想叫一个平庸的人安份守己简直比登天还难。

  “另一方面,杀害修克罗斯博士的‘凶手’是否也准备妥当?”

  “嗯,这个人好像是某宗教团体的信徒,一群主张输血违反大自然准则的白痴之一…”

  “人渣”接下来又是“白痴”第三个人大概就是“智障”或“饭桶”吧。

  “我会尽快处理善后,我现在必须离开了…”

  “好,啊、对了,那女人你打算怎么办?”

  “哪个女人?”

  “就是赖瑞·凯休的女人啊,我记得她好像叫做布兰达。”

  我的手使劲握住听筒。

  “她就交给我处理,希望您不要对她下手──总统先生。”

  “喂喂、现在还早呢,不过总而言之你是一大功臣,她就交给你处置,我不会让其他人动手的。”

  “多谢你,总统先生。”

  “小心不要陷得太深,你已有室,身为众议员候选人严闹出丑闻。”

  我聆听下届总统亲切的忠告之后挂断电话,然后摸摸口袋,确定录下刚才对话的小型录音机安全藏在里头,我觉得我今晚好像灌了劣酒,心情烂醉如泥。

  布兰达·玛休兹与我来到东波特马克公园的樱花树下,我们肩并肩坐在位朝河面的大理石长椅上,我想我们两个看起来大概不像情侣,而是一对即将离婚的夫。散落在河面的樱花瓣连成一排,有人曾将它形容成一串桃珍珠项炼,在我看来却是系在奴隶身上那道染血的铁炼。

  斜躺在河上的铁桥与四月的阳光相互辉映,河对岸的森林增添了几分新绿,但位于深处的美国国防部五角大厦却如同一只凶猛的獾耸着巨大的身影,内部一定有一群目光锐利的军事官僚们正沉于国际战略这项危险游戏当中。──最重要的是,我现在心里完全找不到欣赏明媚的闲情逸致,连一毫克也没有。

  这是理所当然的,我之所以约布兰达来河边公园,并非为了与这拥有达吉琳红茶肤的美女谈情说爱,而是要告知她情人的死亡以及藉请求之名命令她不准透半点真相,这种不由分说的做法等于一个自杀的企业家留下债务要子偿还一般残酷。我向布兰达说着,脑海里可以想见心脏表面汗水涔涔的模样。

  “我明白你的意思。”

  当她带着近似无情的冷静说出这句话时,我轻薄地大叹一口气。

  “是吗?太好了。”

  我的声音因安心而变尖。

  “谢谢你能如此明理,我一直觉得良心不安,因为这次事件得以解决,主要还是由于你所提供的情报,我们不但不酬谢你,还不准你张扬,道理上实在说不过去…”

  我不自觉地叉起脚。

  “不过我们不会这么忘恩负义的,下星期副总统即将就任,新政权就要展开,等政局安定之后我们会…”

  “派出CIA的刺客对付我?”

  瞄了哑口无言的我一眼,布兰达泛起轻笑,如同闪耀在叶稍间的阳光。

  “别摆出这副表情,我只是开开玩笑而已,我也不相信美国政府会做出这么陰险的事情,毕竟这里是标谤自由民主的新大陆,民主政治的大本营,绝对是不同于俄罗斯与南非的,对吧?”

  “…”“话又说回来,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我不记得我做了甚么值得你们褒奖的事,而且我就要离开华盛顿远赴他乡了,只求不要有任何人来打扰我就好了。”

  “可是你…”话说到一半,我看见她端丽的面容带若一种奇妙的表情,就像浮在水面上的一层油,当我还叉着脚时,她以平淡无奇的口吻说道。

  “法兰克,其实我也不确定那个人是不是赖瑞。”

  “是吗?”

  我漫不经心地应答,然后愕然地发觉到她这句话的含意非同小可,就像在做蛋包饭时敲了一颗蛋,却发现里头冒出一只小蛇,令人感到吃惊又恶心。

  “那你为甚么要告诉我那些话?”

  我激动得颤声责问,附近一个玩踢皮球游戏的小孩瞪大蓝眼盯着我们。

  “是你举发他的,说他外表虽是总统,但实际上你确定他就是赖瑞本人。”

  我低音量,但这样反而会让语气更为尖锐也不一定。

  “总之,你很可能会诬告了正牌总统。”

  “可是结果证明他真的是冒牌的呀。”

  “我不管结果如何!我要知道的是你的动机!你诬告总统到底能得到甚么好处?”

  “可不可以给我一枝烟?”

  她的语气沉着,我强忍遭人摆的怒气,取出雪茄盒。

  “我是为了报复。”

  布兰达随着一道香烟喃喃吐心声。

  “报复?”

  “我恨那个夺走赖瑞身体的男人。”

  细长的香烟在她的指之间不断往返,令人无法忍受的是她怞烟的样子最为美丽。

  “也就是说,无论赖瑞·凯休或是亚历山大·布拉德佛登,只要拥有那具身体的人都是你的仇人?从更偏激的角度来看,你只想找一个对象让你完成报复是吗?”

  “是的,你真聪明。”

  “如果是赖瑞,你无法原谅他为了权势野心出卖自己;如果是布拉德佛登总统,你也不能原谅他夺走赖瑞的身体,所以这两个人都该死。”

  “我只希望社会还我一个公道。”

  “结果全美国政府为了你总动员,为了足你的尊严、独占与复仇心态。”

  我感到不是滋味。

  “你只须煽动我,就能借刀杀人,如意算盘打得真,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不相信你的告发怎么办?”

  “你不会不相信的。”

  “你倒是自信啊。”

  我嘲讽道,但她不为所动。

  “我的确指认赖瑞假冒总统,但我并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而你们却相信了,这不表示我所说的是事实,也不表示你们相信我,而是你们正希望出现这种结论。”

  我感到自己突然被人痛殴一拳,她的声音轻轻边。

  “没有一个美国人民希望由黑人来执政,除了黑人以外;所有的白人又气又恨,他们甚至希望总统最好那时当场毙命,修克罗斯博士简直是多此一举,这才是人民的心声,而赖瑞却不明白。”

  我看到她夹着逐渐变短的香烟的纤纤玉指轻颤着。

  “赖瑞太傻了,他是聪明一时,糊涂一世;小把戏玩得再多,只要种族歧视的观念存在一天,他的末路就是可想而知的,虽然对外发表他遭到种族歧视者暗杀是表面理由,但事实却也正是如此。”

  香烟像只老死的飞蛾飘落地面。

  “他死了之后,仍然有人要藉他的死大做文章…”

  她咬住以鞋跟踩熄香烟,好不容易离地跟着又踏向往地面;接着她冷不防开口说道。

  “法兰克,你要竞选众议员是吗?”

  “啊、是的。”

  “加油啰。”

  她以深邃的眼神看着我。

  “你一定要当选,如果你失败会有不少人出不了头天,为了他们加油吧。”

  我无法回答。

  “总而言之,这是个自欺欺人的世界。”

  在她离去后,我独自留下来盯着河面喃喃自语。

  “她并不是唯一的说谎者,没有人有资格责备她。”

  但是我无法制止凄凉的情绪。

  樱花瓣点缀在河面上,我的倒影从河底看着我。栗的头发,白里透红的皮肤,暗青色的瞳孔,我已经看了十五年的脸,但现在这张脸却泛起素昧平生的表情。

  “我知道,罪魁祸首就是我。”

  我的鞋尖踢了一颗小石头,轮状的涟漪不断扩大,抹消了我的脸。

  “但修克罗斯博士的罪更大,谁叫他手术失败,十五年前明明成功了呀…”

  是的,已经十五年了,自从我的脑从黑人的身体取出,移植到白人的身体之后。当时经营私人医院的的修克罗斯博士以钜额的报酬为饵,钓上了穷困潦倒不在乎手术是否合法的我。

  我原本不寄望手术会成功,抱着如果不成大不了一死的心态。但手术成功了,得意洋洋的修克罗斯博士拿出镜子,当我在里头看见一个白人青年的脸,我与恶魔签下了切结书。几乎是毫不迟疑地,我决定走上光明大道。

  手术数后的一个夜晚,我在医院纵火,并偷取现金逃亡。如果博士当场被烧死那最好,如果没死,也碍于完全缺乏物证的情况下,无论博士如何强调他完成了一次成功的脑部移植手术,也得不到社会的认可。更何况博士的弱点在于他长期进行非法的人体实验,对他而言三缄其口才是上上之策。

  我辗转来到西海岸,接受局部的整形手术,千辛万苦取得了新户籍。最后修完大学新闻科系,从事电视主播一举成名,也娶了白人子,不过我很小心的没让她怀孕。然后我在布拉德佛登当政时展头角,担任白宫发言人一职,人生路上一帆风顺──此时修克罗斯博士再度登场。

  于是我决定杀害博士,后悔自己没在十五年前亲手杀了他。就在我苦思要用甚么手段在甚么时候下手的当头,布兰达向我告发现任总统是冒牌货,因此我打算把全部的罪让赖瑞·凯休来扛,编出一套计划给沉于权势与野心、勇气十足的信徒。

  布兰达利用了我,而我也利用她,比她残忍百万倍。我没有资格责备她,却不觉得自己似乎失落了某种贵重的东西。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自欺欺人的世界。”

  我再次低语。

  当河面的涟漪消失时,我的脸再次浮现凝视着我。

  一张属于白人、表情复杂的脸。

  一张白色的脸…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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