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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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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刚到一个完全的城市都会觉得有少许不适应,韵锦也不例外,这个位于中国南方的大都市,有着她完全不熟悉的浓郁的岭南风情。但她很快融入了这个城市,或者说,是这个城市以其特有的包容迅速地接纳了她。她渐渐熟悉了这里多雨的亚热带气候,熟悉了鳞次栉比的城市一角隐约可见的半旧骑楼,当然还有这里最具代表的繁华商业区…黝黑瘦小的当地人脸上有种坦率的精明,他们的主妇却几乎都是药补的专家,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毫无障碍地交流,没有人在乎你来自哪里。

  她的学校是一所刚由几所学校合并的综合大学,虽不算不上重点,但在至少这个城市里还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由于学校的学科设置总体上侧重于人文学科,因此女生人数在学校中所占的比例略高于男生,并且一贯有着盛产美女的优良传统,这也成了吸引相邻大学男生的一道最亮眼的风景线。韵锦是她们这个专业里为数不多的理科出身的女孩子,从作为大一新生甫入校园开始,她就有了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别人可以尽情地享受骤然轻松下来的大学生活,可她必须为了生活而努力。好在开学几个月之后,助学贷款顺利地发放了下来,她也通过班主任介绍,在系办谋到一份课余时间打杂的活计,每个月的酬劳其实很少,还不够有钱的同学买一件衣服,但韵锦觉得很足。大一的课不多,相对于一周只放半天假的高三来说,现在的自由支配时间多得奢侈,在自我感觉能应付学业和系办的工作后,韵锦在进大学后的第四个月给自己找了一份家教。这份家教是学校里外语系的一个女生在校外“摆摊”得来的,对象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女孩子,家就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小区里,家长要求家教每周晚上有两天时间到家辅导小女孩功课,酬劳每小时15元。那个外语系的女孩子觉得酬劳偏低,便在学校的公告栏上转让这份工作,于是韵锦以35元的中介费换来了一个新的差事。

  家教也许不少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必选项目。韵锦的初次执教生涯进展得比想像中顺利。学生的家庭是个清白简单的三口小康之家,女孩有点小小的娇气但还算乖巧,注意力不容易集中,需要有个人陪着指导她做作业,可她父母都是公司职员,平时无暇顾及女儿的学业,于是才在附近的大学找了个家教。韵锦性格谨慎安静,授课耐心,偶尔小女孩撒娇耍赖让父母都忍受不了,偏偏韵锦也只是一笑置之,颇得学生家长赞许。幸而男女家长都算谦和有理,也无报纸网络上广为传的女大学生家教被扰的担忧,所以韵锦的这份家教也就安心做了下去。每个月的酬劳加上在系办的所得,也足够她平生活所需。

  韵锦的大一生活就是在这样波澜不惊的忙碌中度过的,教室里她基本上是来去匆匆,不是休息时间一般也不待在宿舍,让每个大学生津津乐道的社团生活她也无暇体味过。她的成绩不好也不差,没有出色到让任课老师青睐,也远没到补考的份上,在班上和宿舍里虽然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但人缘还算不错。她觉得自己的默默无闻看起来和高中时并无多大不同,惟一的区别是她现在的心里有着属于自己那份小小的快乐,青春期那些晦涩暗淡的自卑和惶然,好像随着高考结束那一晚的道别慢慢淡出了她的心。只是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告别了卑怯,不再老是低头敛眉苏韵锦慢慢的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其实她有一张白皙清秀的面庞,高高的额际,眉目深秀,虽然衣着朴素,但身材窈窕,气质沉静,即使是走在这所以盛产美女而著名的学校里,也不是不吸引周围的目光的。有句话说,不知道自己是美女的美女才是最动人的,如今的韵锦正属于此类,就连她一次去到莫郁华的学校后,莫郁华的同学中亦有向她打听的,不过既然当事人浑不自知,莫郁华也就从未点破。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莫郁华,算来也是巧合,高考录取完毕后,韵锦和她一联系,才知道两人竟然在同一个城市上学,不同的是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最负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而她正好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医学专业录取,当时也一度是高中母校重点宣传的对象。高中同班同学中,韵锦的同桌宋鸣是当年全校的理科状元,因为志愿没填好,最后上了哈工大;孟雪高考成绩不理想,但还是如愿以偿地考到了北京,虽然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三大学,毕竟跟“他”在一个城市了;至于周子翼,听说他在上海的一所大学,关于这个人,郁华没有再说起,韵锦也就绝口不提。

  韵锦和莫郁华两个人,高中同学两年,虽说在同班属于关系比较近的,其实都并不算深,反倒高中毕业后,倒是渐渐亲厚了起来,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的那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互相加深了了解,人总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进。看上去她们两个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韵锦外表沉默,内心实则感倔强,莫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清醒。韵锦把莫郁华当作自己仅有的朋友,虽说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里,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遇上什么事情需要一个人倾听,总是能想到对方。

  大一结束的暑假,韵锦在回家的火车上,第一次跟莫郁华提起了沈居安。沈居安是韵锦同系的师兄,今年大三,没有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韵锦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过他的名字,真正认识他则是系办,韵锦没课的时候就会在那里收发文件、打打字、跑跑腿,而沈居安是他们系的学生会主席,深得老师喜爱,所以也经常出现在那里,一来二往,难免熟悉。刚开始的时候韵锦对这种所谓的学生干部内心颇不以为然,然而在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她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别人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她从来没有从一个告别了孩童时期的人那里看到像他那样干净的眼神。对,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形容沈居安,那就是干净。据说他的家境也不是太好,跟韵锦一样也来自于小县城,不过这完全不影响他在别人看来的出类拔萃。关于他的成绩优异,在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的传闻并不很让韵锦在意,优等生她不是没有见过,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他看人的时候的样子,目光澄澈坦然,笑容柔和,当然他的样子也是好看的,这种好看跟程铮的硬朗清俊、周子翼的气漂亮截然不同,沈居安身上有一种霁月清风般的特质,一如他平时待人接物,令人说不出的舒服妥贴。

  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某个夏日的午后,她从一堆凌乱不堪的文件中抬起头,恰恰看到他的沉静的侧脸,当时她的脑子里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然后他似乎意识到她的注视,看向她微笑,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就这样有意无意间,两人也渐渐熟悉了,可越是熟悉韵锦就越觉得看不透他,他待谁都很好,让人如沐春风,但他的温柔是无法触及的,好像明明在身边,却无法贴近。不过他对韵锦分外照顾,偶尔两个人也会在一起聊聊天,开开玩笑,韵锦忙着做家教,系办的事情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也默默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这么问。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跟他在一起很舒服,很容易就想到天荒地老。”

  “天荒地老?那么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又会想到什么?”莫郁华饶有兴趣。

  韵锦愣了愣,随即口而出:“天崩地裂。”

  话一出口,两人均扑哧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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