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蚊子变蚂蚁——了不得!
打扫场战先易后难,进行得并不顺利。
说容易,有那只贪吃的蛤蟆指引,十三郞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蚁后,不止一只,而且是活的。
奇怪的是,堪比饕餮的天心蛤蟆对毒虫来者不拒,对毒虫的妈却没什么趣兴。
几只淡青⾊肥嘟嘟宛如大巨蚕宝宝摸样的⾁虫很快被它发掘出来,胖胖对这几只比它更加痴肥憨傻的生物不屑一顾,完成十三郞指定的工作后立马“闪人”继续自己的进食大业。
它出了大力,而且受了伤,得多吃才能补回来。十三郞没有⼲涉,任由它在石间穿行寻觅,自己则对着几只⾁虫,感慨不已。
蚂蚁不愧为最具有向心力的种族之一,蚁后是唯一的拥有无上权威的王者。不仅生活上“锦⾐⽟食”居住的寝宮也最为牢固。经过如此剧烈的冲撞,居然还有四只幸存。
依照叮当的指点,十三郞连那些死去的蚁后尸体也从废墟中翻检出来。蚂蚁的社会制度等级森严且竞争烈,任由这些蚁群发展的话,最终它们会合并为一个超大的群体。而那些争斗失败的蚁后与飞蚁则成为胜利者的食物,可谓是忍残之至。
呑食同类不光是因为争夺空间,还因为这本就是厌灵蚁的进化方式。那些尸体对幸存下来的蚁后是大补之物,再想找可没那么容易。
“厌灵蚁其实是魔蚊的变种,新纪之战的时候从魔界进⼊此地,万年演变,有一部分魔蚊与本土灵虫结合,逐渐诞生出这种奇特的妖虫。”
论到阅历见识,小叮当比十三郞⾼明十倍,她说道:“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种妖虫长着蚂蚁的⾝体蚊子的嘴巴,唯一不变的是其忍残好斗的本。与原生魔蚊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它的进化并不完整,蚁后产卵时需要灵力催化,厌灵蚁本⾝却不能在灵气环境里长期生存,只算半成品。”
听了叮当的介绍,十三郞顿时有些失望。那几只⾁虫都已经奄奄一息,有一只⼲脆就是一坨烂⾁,连头尾都分不清楚。如果不是它们时不时动一番,谁都不会认为那是活物。
“那只能卖掉它了,这东西真有人要?我不能一直待在魔域的。”
对十三郞来说,使用灵力替蚁后催产不是问题,但如果离开魔气就无法使用,未免就有些肋。
“当然有人要!同阶对比,变种比原生的实力还強。”
小叮当眼中闪过一丝暗淡,马上又消失不见。⽩了十三郞一眼,她说道:“这几只都是是青⾊的也,品质相当⾼了!”
十三郞精神为之一振,连忙问:“是按颜⾊区分吗?青⾊…值多少魔晶?”
妖兽和修士一样有品阶之分,听小叮当的语气,青⾊蚁后似乎很了不起的样子。如今十三郞开始挂念钱赚业务,商业头脑随之启动。
“金银紫,蓝青⽩,青⾊很不错了,具体值多少我说不上来,反正值钱。哥哥赶紧收起来,它们不能在灵气环境久待。”小叮当露出贪婪本⾊,雀跃指点道。没想到牵动了体內伤势,秀眉轻轻蹙起。
“别动别动,我来处理就好。”
阻止了小叮当,十三郞挥手将几只大⾁虫收⼊灵兽袋,胖胖发现自己的老家被占领,呱呱几声表示议抗。
“不要吵,你以后有新家了。”十三郞扬起手,朝它展示了腕上的兽环。胖胖鼓着眼睛感受了一下,发觉这个东西比自己的老窝好,空间还大上很多,随即不再言语,埋下头继续傻吃。…,
这只兽环来自宗鸣。二少爷没有灵兽,家当倒是准备得齐全。大概存心寻找好的兽宠却没什么着落,如今便宜了十三郞,还有胖胖。
“其实,应该让蚁后进兽环,修养比较快。”小叮当说道。
“呱呱呱呱呱…”胖胖立马表示不悦,声音异常急促。
“别叫了,不会给你换地方。”
十三郞无奈安慰它,随后朝叮当说道:“自家人总要优待一些,再怎么说,也得有个先来后到。”
想了想,他脸上露出微笑,说道:“不值钱也不要紧,胖胖喜吃飞蚁,起码省了一大笔开支。”
望着至今尚在不遗余力地搜索蚁尸的胖胖,十三郞感慨道:“这家伙…不好养啊!”
省钱就是钱赚,小叮当没有嘲笑他的意思。静静地望着十三郞忙活,忽然想到一件事情,说道:“那个尸体上还有一些飞蚁的尸体,哥哥把它们收起来吧。”
“呃?”
十三郞的脑袋有点短路,问道:“这又是为什么?”
他觉得既然已经有了蚁后,意味着大量飞蚁将会源源不绝的被制造出来,几只死去的尸体,实在没有专门收集的必要。
“笨哥哥,妖兽变异都是有原因的,通常来讲,都是因为吃东西吃出来的结果。”
小叮当摆出导师的架势,谆谆教诲道:“那些飞蚁虽然死了,但在死之前就已经表现得比其它飞蚁強悍。如果将它们喂给蚁后,不定会发生什么变化。反正不过是试验,有什么打紧。”
“倒也是,咦!我怎么没想到这点?”
十三郞⾼兴起来,乐颠颠地走过去,将仔仔细细骸骨上的蚁尸收进袋子里。为了稳妥起见,他决定从蚁后中挑选一只,逐步进行试验。这东西胖胖居然没有优先食用,看样子还有一定的危险。
好在他现在资源丰富,倒也不缺试验品。心里这么想着,十三郞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略有愁苦地说:“不是长久之计啊,总不能一直让它自产自销吧?这东西还吃什么?”
“咯咯,当然不能自产…一直这样,只要产下飞蚁,哥哥控制住蚁后,它自己会指挥飞蚁呑食矿脉,还能分泌一种类似于花藌的东西,蚁后就靠吃那个成长。”
叮当知道十三郞故意装糊,以他的缜密谨慎,怎么可能想不到这一层。如此装模作样,不过是満⾜叮当好为人师的心理,开解她罢了。
她说道:“就是需要到峡⾕这里多跑几趟,它们选择这个地方,自然有其理由。”
两个人都有演戏的成分,对台戏自然唱得很谐和,十三郞笑道:“那能有什么,只要走过一回,轻车路的事情。话说它的档次还真⾼,那个类似花藌的东西叫什么?总得有个名吧。”
叮当摇头摇,说道:“没有名字,我只知道那东西提炼出来的话,对炼体很有效果。哥哥以后掌握的飞蚁多了,不但可以养胖胖,还能养活自己,哈哈!”
“吃成蚁后那样!”
十三郞吓了一跳,连连头摇道:“算了算了,我还是不要了吧。这个只适合胖胖,它们本来就一家人,再胖点也没什么。”
“呱呱!”胖胖兴⾼采烈的呼应。
“什么啊!怎么会吃成那样!”
叮当生气了,努力瞪着眼睛说:“哥哥知道蚁后多难得吗,况且是青⾊的蚁后。炼体之人控制蚁后几乎没可能,修士又没人愿意费力去帮助人炼体。除了那些法体双修之人,几乎没有人做这个打算。就算想抓,你看看有多难。哥哥走了大运,居然还不知道珍惜,真是气死我了。”…,
这话是实话,如果不是凭空制造这么一场天灾,又有一个甘愿献⾝的四目老人做挡箭牌,哪怕是元婴修士也难以活捉蚁后。再说如果是元婴修士,谁有空搭理这种事情,典型的吃力不讨好。
十三郞当然明⽩这些道理,连忙赔笑道:“好啦好啦,哥哥说着玩的。以后哥哥把它弄成那个…蚂蚁酒,咱们一家每天都喝几口,保证強⾝健体。”
“蚂蚁酒?”
小叮当歪着头想了想,觉得这个名字还不错,心里为“一家”两字赶到羞臊,不噤低下了头。
十三郞这次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收拾好飞蚁的事情,开始收集四目老人的遗产。首要的搜寻对象自然是那面小鼓,还有那个能否发丝网的宝物。
那面小鼓倒也罢了,丝网的威能着实恐怖。十三郞虽未接触过⾼阶修士,但是哪怕只据典籍上的只言片语也可以判断,那绝不是结丹修士能使用的神通。换而言之,即便是元婴期老怪,只使用神通的话,如果不是特别出众的那些,很难面对天威与虫害构成的双重攻击,势必被当场灭杀。
四目老人之所以⾝亡,归结底还是因其法力所限。以和的速度发宝物,不过片刻就将法力消耗殆尽;空有⾼阶法宝却没有用武之地了。
心里涌起期盼,十三郞认真搜寻每一寸土地。他明⽩自己即便得到它,恐怕暂时也没办法用。不过眼下不是考虑增加战斗力的时候,首要问题还是其价值。要在两年之內凑齐购买那种恶臭丹药的百万魔晶,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劫。现成的极品法宝就在眼前,焉能不用心寻找。
结果让他很失望,忙活半天,小鼓很快就有了踪迹,虽有损坏,倒也算完整。只要他将来境界提⾼,炼器的⽔平提升起来,自然有机会修复。然而那个未知的宝物,因不知其形状大小,竟然毫无所得。
地上没有,四眼的戒指里也没有,旮旯边角都让胖胖翻了个遍,还是找不到影子。
这种情形很古怪,按理说如此強悍的法宝,自然有其灵力波动才对。可任凭十三郞将神念催到极限,居然毫无所觉。
“到底在哪儿呢?”
小叮当知道他在找什么,同样也在苦苦思索,最里不停念着:“到底是什么呢?从⾝体里发…”
“难道是…”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发出惊呼。随即目光齐齐转过去,看向刚刚被十三郞触碰过的骸骨。
…
请投一下推荐票,谢谢您!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