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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冰激凌、女孩和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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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瑶月对我的攻击,有如《地下城与勇士》里面的街头格斗家,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如此火爆的场面,把广场上的人都给看呆了。

  “想強吻人家,结果悲剧了吧?”某个离我们最近的大妈向其他人讲解道。

  熊瑶月的反应如此之大,倒也是我始料未及的。

  一直以来,我都习惯把她当做女汉子、纯爷们,习惯成自然,以至于觉得就算是亲她一下,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

  仔细一想,人家毕竟也是⾖蔻年华的女生啊,虽然平⽇里大大咧咧一点,但是并没有随便到,连初吻也可以稀里糊涂出去的地步啊!

  她让我亲他,只是从心里笃信我是同恋,不敢真那么做而已,现在发现我竟然出乎了她的预料,她对我“喜女人”的宣言至少是半信半疑了啊!

  如此一来,所有从前在我面前展露⾝体,被我吃⾖腐的场景,都在一刹那涌上心头啊!

  首先是作为替补队员和我们进行篮球练习,摔倒之后被我抓住了部;然后在彭透斯开的车里,误以为我俩都是同恋,直接在后乘客位换⾐服;尺度最大的一次,就是在小巷里裙下真空地跟我数次⾝体接触,如果换成是宮彩彩跟我做这样的事,宮彩彩一定会认为自己将来嫁不出去了。

  “混蛋,竟敢骗我!”熊瑶月对着我的运动鞋又来了一脚。

  由于广场上围观的人太多,这种极像是情侣吵架的情景,让我觉得很丢脸,我握住熊瑶月的双手手腕,让她消消气,有什么话到没人的地方再说。

  熊瑶月愤恨地瞪视着我,想从我的钳制中挣脫出来,但是她用尽力气,才发现面对我这个斯巴达,自己的两条胳膊居然没法移动分毫,只有这时,她才会体味到⾝为女的无力感,因此更加感到羞辱。

  “维尼,你听我说,”我趁机辩解道“我在你面前,从来没有承认过我是同恋,是你非要一直误会下去的!你还说你觉得同恋很酷,咱们班没有同恋很可惜——说不定是你在心里希望我是同恋,所以才一直不听我解释吧!”

  仿佛被我说中心事,熊瑶月的瞳孔猛然缩小,但是內部的怒火并没有消退。

  她双手被制,想都不想地要抬腿踢我,我警告道:“你穿的是你裙,一抬腿就会被我看见內。”

  熊瑶月恨恨地把腿收回去了。

  啊,我终于又被当成男人了,虽然这是我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但是为什么会有一种淡淡的惆怅呢?

  没想到这个时候,劝架的来了,极富哲理的声音转移了我俩的注意力:

  “汪!汪!”

  是彭透斯出来遛奥巴马了。

  这座广场本来就距离青姿学园不远,彭透斯过来遛狗也并不稀奇,奥巴马仍然项圈上挂着“减肥中,请勿喂食”的告示牌,一脸郁闷的样子。

  “麟,还有维尼,你俩怎么打架了?”

  彭透斯表情和气地问。

  我松开了熊瑶月的手,她立即赌气地坐到长椅上,双手抱,并且翘起了二郞腿。

  “彭彭,原来叶麟不是同恋吗?”

  “我从来没有说过,麟是同恋啊。”彭透斯回答。

  熊瑶月仔细回想了一下“貌似真的没说过的样子…”

  我附和道:“本来就是嘛!唐江说我是同恋,跟你一样是出于误会,源头也是从彭透斯这里来的——彭透斯你还记得那回事吗?你肩膀上扛着艾米,帮我对付一个带鸭⾆帽的小混混,还有他的几个手下的那一次?”

  彭透斯笑道:“他们确实误会你跟我一样是同恋,还生怕你把艾滋病传给他们,真是可笑啊。”

  说起来,唐江为了小红的事情,好像不是特别害怕被我传染艾滋病了,是爱情的力量大,还是他百度了一下,知道艾滋病不会被⽇常行为传染了?

  彭透斯泰山一样魁梧的⾝躯,谦虚温和的语气,总有一种平定人心的效果。

  熊瑶月虽然双手仍然抱在前,但是⾼⾼翘起的二郞腿已经放下了。

  “这么说,难道叶麟不是成心骗我,而是全部出于误会吗?”

  我总觉得今天的熊瑶月比平时要女化,记得《科学‮国美‬人》杂志里有一篇研究文章指出:⾐着会影响行为模式,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你穿一⾝黑西装上街,绝对比裸奔的时候要器宇轩昂。难不成熊瑶月因为穿了你裙,所以心理受到了暗示,变得不那么爷们了?

  彭透斯感到很奇怪“麟在你面前装作同恋,有什么好处?”

  “占我的便宜啊!”熊瑶月用力拍着长椅的铁质扶手“我的也被他摸了,內也被他看了,他装成gay来泡我,我该不该生气?”

  彭透斯以征询的目光望向我,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并非故意的同时,也默认熊瑶月说的大多属于实情。

  彭透斯雄壮的眉头间出现了一条刻痕,他清了清嗓子之后说:

  “这样严重的问题,只好让麟负起责任来了。”

  诶?彭透斯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些事情如果放在宮彩彩⾝上,可以说是相当严重,但是放在熊瑶月⾝上,算不得十分严重吧?不用上升到封建时代,女子的⽩胳膊被人看见就要嫁给对方,那种不合情理的负责程度吧!

  “负、负责?”熊瑶月也有点意外“我只是生气而已,我又没被叶麟搞大肚子,不用他负责的。”

  “不行!麟一定要负责!”彭透斯斩钉截铁地说,好像他一下子变成了熊瑶月的娘家表叔,我正在疑惑不解的时候,彭透斯附耳跟我说了几句,我才恍然大悟。

  彭透斯对我说,这座广场上有哈达斯专营店,他这次除了遛狗,第二个任务就是帮艾米买一只冰凌,对于正在生气的熊瑶月来说,没有比哈达斯更适合让她消气的东西了。

  于是我接替了彭透斯去买冰凌的任务,在给艾米买回一个低热量的甜筒以外,就是给熊瑶月买回了一个她最喜的三球杯。

  远远地看见我手里拿着三球杯,熊瑶月的眼睛就亮了,但是她刚揍过我,有点不好意思伸手去接。

  “抱歉啊,”我说“我不是故意想占你便宜的,只是你总不把我当男人,有时候我管不住自己的眼睛嘛…”

  熊瑶月把脸侧过去,装作不为所动,但其实在用余光观察三球杯有没有融化。

  最近被减少喂食,想吃东西想到发晕的奥巴马,见我把三球杯放到它能够到的⾼度,心下按耐不住,一跃而起,宽大的⾆头眼看就要往三球杯上tian去。

  我全部的注意力都在熊瑶月⾝上,对于这个紧急情况的发生,反应速度慢了一拍,正当价值65元的三球杯要膏于⽝口的时候,一直关注着三球杯状态的熊瑶月,突然断喝一声,上来就用类似警用擒拿术的方法,扼住了奥巴马的脖子!

  “混蛋!那是我的冰凌,哪轮得到你吃!”

  自从⾝⾼体壮、一⾝黑⾐的彭透斯走过来,本来围观的群众都被吓跑了,此时见到穿你裙的少女和一只哈士奇扭打在一起,大家又把目光转回来了,觉得真是百年一遇的奇景。

  奥巴马的哀嚎声,熊瑶月的叫骂声,混在一起真是热闹无比。

  熊瑶月终于用她的执着战胜了奥巴马,奥巴马在少女的扼喉攻击下自觉进⼊装死认输状态,透露出十⾜的弱者气息。

  不注意形象,蹲在地上掐狗脖子的熊瑶月,此时站起⾝来,也不顾及自己的手刚刚跟狗做过亲密接触,一把将我手中的三球杯夺了过去。

  理直气壮,如同三球杯是她通过奋战在比赛中赢来的一样。

  彭透斯说自己要趁着甜筒没有融化,赶快给艾米送回去,装死的奥巴马在地上被他拖了两步,打个滚又复活了。

  “汪!汪!”奥巴马装腔作势地对刚刚打败自己的熊瑶月,狂吠了两声。

  熊瑶月居然跟狗认真较起了劲儿,她也一脸凶相地吼回去:“汪汪汪!”声音比奥巴马还大,输了格斗又输了声势的奥巴马,夹着尾巴跟彭透斯回家了。

  吃完三球杯以后,熊瑶月的脸上洋溢了幸福的表情,我估计她已经不生气了,吃货还真是好打发。

  “叶麟,从明天起,你把物理作业借给我抄吧!”

  熊瑶月决定道。

  “诶?我都是收作业之前现写,可能来不及的!”

  熊瑶月在自己的‮腿大‬上拍了一下“别气我啊!我早听说了,物理那么难懂,你居然能在宮彩彩开始收作业的时候现写,收到你那里就写完了!期中‮试考‬你物理也考了全班第一,你明明就是物理天才嘛!以后早点把作业写完了借我抄!那样我就不生你的气了!”

  “那…以后还是好朋友?”我试探地问。

  “好朋友多见外!”熊瑶月望着夜空说道“你只要经常借我物理作业抄,咱们就是好兄弟嘛!虽然当不成闺藌有点可惜,不过兄弟也是一样的!”

  看来,熊瑶月误会我是同恋的事,终于被我扭转过来了,虽然以后要付出按时写物理作业的代价,但是能够被当做男人看待,还是蛮值得的。

  星期四,曹公公按约定,把20片‮全安‬套还给了我,虽然这些‮全安‬套是打算让舒哲吹成“爱心红tt”的,但是我既没有带口红来学校,又没法把吹好的tt带回家,所以只好暂时作罢。

  我把这些‮全安‬套装进书包夹层的时候,被时时刻刻盯着我的小芹给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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