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大宪章
第二曰,曾华才行诏书,册立范敏为王后,立桂阳公主为王妃,其余吐谷浑真秀、俞氏、许氏、斛律氏、窦氏、乌氏为贵人,追立慕容云为贵人,授众成年王子以男爵,并明言他们如想要再上一层楼就得看自己的本事,以勋功论授。
由于是已经立国,所以曾华在北府勋爵的基础上多设了一级-公爵,并在第二曰宣布了立国封爵诏书。
王猛、车胤、笮朴、⽑穆之四人封三等公爵,授金紫特进勋章;谢艾、甘芮、张寿、冯越封侯爵,授银紫特进勋章;田枫、谢曙、荀羡、荣野王、李存、彭休、梁定、刘努、刘顾、江、⽑安之、柳畋、张渠、徐当、姜楠、姚劲、野利循、先零勃、段焕、赵复、杨宿、邓遐、,蔺粲、乐常山、魏兴国、卢震封伯爵,文授荣禄勋章,武授忠武骠骑勋章;吕采、张平、刘宁、王苞、钟启,左轻侯、冯保安、李天正、候明、张蚝、曹延、夏侯阗、米擒鹿、费听傀、狐奴养、钟存连、傅难当、当煎涂、巩唐休、当须者、封养离、戈长元、尉迟廉、谷浑行、窦邻、乌洛兰托、斛律协、燕凤、徐磋、张倨、杜洪、廖迁、许谦、安慈、孔究、江灌等五十九人封男爵,文授卓越勋章,武授元麾冠军勋章;其余郝略、夏徕、章琨、阚重、卜咎、封弈、皇甫真、杨安、⽑当、邓羌、吕光、唐昧、陈灌、王先谦、于归、卫瑗、⽑奇龄、齐固、邓羌、诸葛承、郭淮、阎叔俭、王开、霍遂、朱武章、韩休、涂栩等一百二十九封子爵,分授嘉越勋章和昭武金吾勋章。
曾华接着宣布在军中授衔,柳畋、张渠、徐当、姜楠授镇军上将军,姚劲、野利循、先零勃、段焕、赵复、杨宿、邓遐、乐常山、魏兴国、卢震授抚军卫将军,蔺粲、冯保安、李天正、候明、张蚝、曹延、夏侯阗等以下二十二人授护军左将军,杨安、⽑当、邓羌、吕光以下五十六授护军左将军。
而其他许多制度早就在北府时期就已经建立和完善好了。所以曾华建国之后,根本没有太多的改变,只是将这些制度推广到国全就好了。
在第三曰。曾华封退位的晋少帝为公爵。安居长安。但是按照华夏国新制,无论何等爵位都是没有封地和采邑的,而且按照华夏封爵法制,爵位有的可以世袭,被称为世爵,但是必须施行推恩法,也就是继承人继承的爵位必须低一级;也有不能世袭地,被称为內爵。也就是封爵人只能他这一世,子孙后代是无法恩荫袭位,而曾华在现在所封的都是世爵。
由于封爵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封地和历史上所有地采邑,所以曾华在律法上对其进行其他方面地补偿。家国在封爵时会按爵位⾼低发一笔数目不菲的现钱,做为封爵最重要的奖赏之一。
家国按爵位分授一块很大的土地,但是这块土地不是封地,和百姓的永业田性质完全一样,只是比普通百姓的永业田要多上数十倍。而且这块土地上没有像以前连人口一同拔划过来,贵族们要想开发这块土地,只有两个办法,一是自己动手,二是雇人来种。而这些被雇的人大部分是来自广岛、熊本、土佐、汉阳以至后来的南洋。贵族们所有种植地田地也是需要交赋税的,如果私自种植而没有交赋税的话,轻者重罚钱粮,重者剥夺爵位。
家国按照爵位发俸禄,而这笔俸禄的数目当然没有办法和尚书省的侍郎尚书相比了。连州刺史都没法比。顶多和郡守的俸禄差不多。
贵族有议政的权力,就是可以直接上书给三省。评议央中和地方官吏施政的得失;也可以在任何一所理判所旁听,如果觉得有什么不对可以向上一级地理判署和检察署申诉。
其他如贵族的子女有受教育优先权,也就是只要是贵族的子女,就是家里破产了也可由家国保送进学堂,无论是初学还是郡学或者是州学国学,学杂费家国全包等等,当然如果贵族没有破产还得自己掏腰包。曾华很严肃地告诫他的这些臣子贵族们,要他们把自己的这些话写进他们各自地家训中:贵族、士郎都是华夏国的精英和栋梁,但是他们必须懂得个人奋斗,懂得不能永远躺在祖先的功劳簿上。曾华告诉这些贵族,如果想要让自己的家世永远传承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子孙后代不停地利用自己地优势创造新地功勋,再一次被封爵或授勋。
晋少帝已经安然地成为了华夏国的一位公爵,和被封吴国夫人地崇德太后一起悠哉地住在长安的北城一所“豪宅”中,但是谢安、王彪之等人却不是这么想的,一块大巨的石头还沉沉地庒在他们的心里,曾华没有称帝,只是自称国王陛下。
谢安和王彪之曾经就这件事情问过车胤等熟悉的故友,谁知道这些人谈到这个问题就支支吾吾,或转言它话,让谢安和王彪之两人心里更是不安。在长安待了这么久,他们也早就明白晋室退位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北府的強盛早就被谢安等人看在眼里,而江左越发的败落他们心里更是有数,两相对比,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北府攻灭江左是轻而易举。
谢安和王彪之现在的心思是如何保住司马宗室能够在新朝中安然延嗣下去,史书上杀戮前朝后裔的事可是没少见,而北府一帮人都是东征西战,杀人无数的主,曾华不称帝,这暗示什么?难道他想等晋室完全灭绝了再称帝?谢安和王彪之知道曾华在北府的能力,只要他暗示地好,自然有人会将司马宗室杀得一⼲净,别的不说,光是军队的那些军官们,还有圣教的那些信徒。都是对曾华忠心不二,不要说杀司马宗室,就是让他们把天上的神仙拉下砍了他们也会蜂拥而上地。
忧心忡忡的王彪之病倒了。这担子就全庒在谢安的头上了。他们两人现在毫无实权。只是被延聘为雍州大学教授,并被聘为名声显赫、无数学子追求地目标-翰林院学士。但是谢安还是找到了一个机会,去面见曾华地机会。
这段时间曾华一直很忙,自从他宣布从即年起年号改为华夏元年后就一直忙着一件事情,编修华夏国大宪章。按照曾华的设想,这是华夏国的宪法,是华夏国一切律法的⺟法。曾华在北府初建时就开始编修这部宪章,准备在立国的时候一起颂布。
前几年。北府和罗马帝国联系上了,曾华看到了罗马法律体系,顿时让他明白很多,也知道在这个时代,罗马人在法律方面走在了华夏民族的前面,正是由于罗马人的这种法律思想,最后才形成了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而华夏民族在数次“融合”中越走越远。最后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
既然如此,曾华⼲脆一不做二不休,以自己的方式为华夏这个家国和民族指明一条新地道路。于是曾华邀集了大理寺众卿,翰林院学士,国学法律教授。法务部员官、各地士郎贵族代表等等,重新修改编写这部大宪章,所以一直到立国都没有完成。不过估计也差不多了,现在已经通过“专家学者”团的审定,正在三省和各州议政会议中进行讨论。通过之后就会正式公布在邸报上。明告天下,交由天下人讨论。收集完意见后再正式通过颂布。
谢安来见曾华的时候,正是大宪章在三省和各州讨论通过后公布在邸报上,天下人正议论纷纷。
看到谢安来访,曾华开口便说道:“安石先生,实在抱歉,这段时间是忙了一些,所以你几次求见都没有安排时间出来,这不,我刚刚才被素常先生追着签署了一项新命令,新设长州四郡。”
曾华说的长州正是包括北府最近打下来的熊本郡、土佐郡、东台郡(今湾台)、琉球郡四郡,现在终于设郡县进行正式管理了,而广岛因为是曾华自己掏钱买下来的,所以做为国王直属地由治肥西城(今长崎)的长州代管。按照华夏国的律法,整个广岛都是曾华人私地财产,上面的百姓都算是他的雇农和雇工。
谢安已经习惯曾华的作风,当即拱手道:“陛下客气了。”然后安然地坐在曾华的旁边。他参加过几次曾华主持地政务和修法会议,无论是多么正式的场合,曾华和他的大臣贵族和学士们都是这样对坐着,只是曾华坐在正中间的前面,面对着他们坐着。所以谢安也没有那么多的约束。
“陛下,你为什么不称帝?”谢安开门见山地问道,因为他知道这种事情你越是隐晦地去问,反而会更引起对面这位“一代雄主”地怀疑。
曾华被问得愣了一下,他想不到谢安求在这数十天里累累求见自己,开口问得竟然是这件事情。
曾华想了想便答道:“安石先生,你觉得我手里的权力足够大吗?”
谢安被这反问也一时问住了,他非常仔细地研究过北府地体制,所以对曾华的权力非常清楚。曾华是华夏国的君主,也是整个家国的元首和代表;他是北府上百万強大军队的最⾼统帅权,只有他有权发布命令调动这支庞大的军队;他还是圣教的教宗,是数百万狂热的圣教教徒的精神领袖,而谢安相信这个数字在不久后还将翻上一番最后达到一个惊人的数字;他是华夏国最大的商人,他拥有华夏国百分之三十的商社、工场和矿山;他是华夏国最大的地主,他拥有广岛、北鲸岛,广岛足有一个冀州那么大,上面有无尽的良田和矿山,居然已经勘探出银矿和金矿来了,而北鲸岛被曾华用来养马,无论是波斯马、撒克森马(阿拉伯马)、帕亚提马、亚述马、呼罗珊马、河中马还是哥特马、黑海马都能在那里找到,甚至还有罗马帝国的瓦伦斯皇帝为了讨好这位遥远的盟友,居然万里迢迢地送来数十匹西班牙马、和阿非利亚马。
曾华在那里用最好的饲料养马,用最好的牧人照顾马匹,然后按照一套叫什么纯种养马的方式放牧这些名贵地马匹,据说现在华夏国所有的“骑士”都在为北鲸马而狂疯。由于北府的历史原因。北府百姓养马用马地甚多,所有也有庞大地一支爱马队伍。他们常常用尽办法,就是为了得到一匹北鲸马的后裔。然后拿回来配种。培养出优良的马种来。
现在这位华夏国王又掏钱雇佣十几支探险队,分别向北海以北广袤地区进发,也支持了几支远海探险船队继续向北鲸岛以东探险,按照律法,这些已经发现和那些即将发现的土地将又是国王直属地。
谢安艰难地咽了咽口水,他突然发现对面的这位居然是有史以来权力最大的君主,汉武、秦皇都比不上他。
看到谢安的神情,曾华知道他心里所想。便⼲脆自言道:“安石先生知道我手里的权力了吧。但是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我不知道我地子孙后代是否能承担起这么大巨的权力,这么沉重的责任。”
说到这里,曾华眯起眼睛看着前方,突然笑了笑:“家国和民族的命运不能寄托在一个人⾝上,我也不希望我的子孙后代延续汉魏晋的悲剧。”
谢安听到这里,似乎有些明白了,于是便点点头。
曾华却突然转言到另一个话题上去了。
“安石先生。你读过华夏大宪章吗?”
谢安摇头摇,虽然他是翰林院学士,有权参与编修大宪章,但是他一心放在晋少帝的安危上,而且也有自知自明。知道自己对北府的律法体制只知其表,不知精髓,参与了说不上话,所以⼲脆也不去了,因此也不知道大宪章地內容。
“我们华夏国全体民人。为建立更完善的家国体制。树立正义,保障国內安宁。提供共同全安,促进共公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华夏国制定本宪章。”
曾华展开一本书卷,大声念道起来,这是照抄异世国美宪法的序言,本来这部大宪章就是个大杂烩,罗马法,华夏习俗法,还有曾华记忆中的异世现代宪法,全融合进这部华夏国大宪章。
“第一条,上帝对他地子民一视同仁,并赋予了他们若⼲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我们才会奉上帝之意建立府政,拥立君主。而君主和府政之正当权力,是华夏国全体民人同意而产生的。所以本宪章的宗旨是规范府政地权力和保障民人地自由。”
这一条够震撼,直接让谢安目瞪口呆,他在长安待了这么久,知道圣教提倡主的子民人人平等,北府新学派崇尚自由和实用,北府百姓们追求地是富足和荣誉,但是他没有想到曾华居然“激进”到把这一条写进大宪章里。他开始有点明白曾华的意思了。
“第二条,国王是华夏国的君主,也是它统一、团结的代表。国王和他的府政应该保证华夏国民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全安,捍卫民人的权力和自由,维护家国的统一。”
“第三条,国王是华夏国的元首,是华夏国所有军队的最⾼统帅,同时也是圣教教的世袭教宗领袖。国王可以任免三省、枢密院和各部大臣、大理寺正卿和少卿、各地地方官吏,有权召集和解散中书省、门下省,批准法律。”
“第四条,国王必须遵守法律,尊重习俗,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也不得擅自停止和任命中书省和门下省,不得擅自任免大理寺正卿和少卿。”这一条就很有內涵了,国王可以解散中书省和门下省,但是又不能让这个机构空在那里,国王必须在一定期限里重新按程序召集和任命中书省朝议大夫和门下省谏议大夫。
曾华一口气读完了这有数千字的宪章,这份宪章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独一无二的,算得上是“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妥协的产物,它強调了民人的权力和自由,強调了民人的生命和人私财产神圣不可犯侵,強调了民人的自由,没有司法部门的审判和介入,谁也不能定他的罪。在大宪章里,曾华初步设定了三权分立,由贵族和士郎们组成的中书省将是立法机构,它拥有最⾼立法权,拥有监督最⾼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拥有宣战权等等,由各地推选出来的谏议大夫组成的门下省则拥有财政赋税权,没有它的同意,谁也不准加税和新设赋税,而且华夏府政的每一分钱都必须经过它的审核,最后它拥有一份由国王特别授予它的权力,呈交中书省的法律草案,也就是变相的否决权。
在大宪章里,曾华把司法机构大大地強化了,更增加了它的立独性和权威性,当三省为某个法律条款进行争执时,大理寺的判决是最⾼也是最后的判决,连国王都没有方法否认。
但是在大宪章里,国王的权力也是惊人,看上去能轻易地⼲掉三省,但是聪明的谢安还是看到了曾华在其中做的手脚,那就是习俗和传统。以曾华的⾝份和地位,他从来没有否决过中书省的法律草案,没有解散过中书省和门下省,没有否决过大理寺的裁判,他的王位是三省和大理寺等代表民人拥立的,试问一下,他的子孙后代谁敢“违背祖宗传统”?,谁要是敢这么⼲,后世的官民们会拿着“曾华言行录”理直气壮地噴他一脸口水。
“陛下,你这是在行万世之法啊。”谢安最后感叹道,他不是感叹这部大宪章,因为他有一半的东西还理解不透,他感叹和敬佩的是曾华的那份胸襟和气魄,他这样做是为华夏万世做榜样啊。
“诸位先生都在劝我称帝,”曾华终于转到正题上来了“可是我却一直不同意。不就是一个帝号吗?再威赫的帝号能阻止外敌的入侵吗?我站在这里,说我是华夏国国王,无论是波斯帝国皇帝还是罗马帝国的皇帝,他们都得低下他们⾼贵的头颅。历史上有成百上千的皇帝,却只有一个华夏国明王!”曾华意气风发地说道。
谢安点点头,他承认这一点,不管曾华称不称帝,他在历史上的地位依然那么⾼。
“我已经决定好了,也跟诸位先生说好了,等我死后再给我上帝号吧。”曾华最后说道。
谢安点点头,终于明白了曾华的意思,他这又是在给后世留下的传统和习俗,他生前不称帝,他的子孙后代就没有人敢在生前称帝,为了能在死后被追认为华夏帝国的皇帝,那么就得老老实实履行君主的职责,让三省和百姓们都満意,要不然你在历史上还是一个国王的名分。
谢安与曾华再就大宪章等问题好好地聊了半天,却始终没有问晋少帝的问题,因为他已经明白,在曾华的眼里,这位晋少帝还真算不上什么,他不会也不屑去跟这位已经退位的司马宗室计较。
谢安告辞后,与王彪之密谈了夜一,第二曰,两人便召集了一帮江左旧臣,一起到长安和洛阳国学就职去了。
华夏二年(公元376年)元旦,曾华正式签署《华夏国大宪章》,车胤、⽑穆之、冯越代表中书省、门下省和大理寺签字,袁方平代表翰林院学士们做为见证者签字,十余位贵族、士郎、百姓代表也一一在上面签字。原本范哲想代表教会在上面签字,但是曾华想了许久,最后劝住了这位大舅子,因为教会不得介入世俗政治中,而且曾华做为教宗已经足够代表教会了。
曾华待所有人签完字后,便大声宣布《华夏国大宪章》正式颂布,华夏国以后所有的法律和府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该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