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热兵器
任光荣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将军,也不懂什么计谋划。之所以能够做到闯军制将军,统领两万人的大军,靠得就是自己的勇猛。如果连起码的勇猛都没有,自己可就什么也没剩下了。今天一大早,他就冲到最前面,自任先锋官。
可他却没想到敌人会有这么多的火枪手,即便知道,估计也没想到这队火枪手与以前遇到的任何一支军队都不一样。
明朝末年的鸟枪威力都不大,有的鸟枪甚至连重甲也射不穿。古代的枪械都由匠户制造,这些匠人的手艺都是世代相传,没有一定的工业标准。加上工匠的地位低微,好象只比妓女⾼上那么一点点。因此,明朝国营单位的技术工人们丝毫没有所谓的职业道德,一接到任务,能够糊弄过去自然最好不过。也如此,明朝工部出品就完全等同于“山寨”货。更有甚者,有的鸟枪一发热就炸膛,称之为杀自利器也不为过。
这是其一。
其二,鸟枪的威力实在不怎么样,军队在装备之后在训练上也不怎么上心。一上场战,惊慌的士兵还没等敌人入进射程就早早地将手中的弹药给射光了,等到敌人一冲到⾝前,就变成了一场一边倒的大杀屠。
所以,任光荣一看到对面的敌人一下子出派了一千火枪手打头阵,心中就有些奇怪。要知道,两军对垒,大多先用精锐突袭敌人中军。以达到搅乱敌人阵脚的目的。这个战术用来对付农民军最好不过,农民军动辄几万规模,但战斗力实在不怎么样。真正能发挥作用地也许就是那几百上千精锐。
任光荣军打头的是他军中的一千主力,为了这次进攻,所有的人都饭饱酒足,士气⾼涨,只觉得要踏平眼前这区区五千丧家之犬实在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
可今天的情形有些古怪,队伍都冲得这么近了,敌人还是没有开枪。而那些火枪手甚至排着整齐得让人头皮发⿇的队形,在腰鼓和尖锐的哨音的指挥下一步一步朝他们逼来。好象惟恐双方不能尽快接触。
等到双方都才冲得足够近时,在看到敌人脸上冷漠的表情时。闯军这才有些发憷。
这个时候,敌人地火枪手手突然停了下来,同时举起步枪。
一刹间,眼前出现一片钢铁的森林。黑洞洞地枪口如同摄魂的旋涡,将他们的魂魄都摄进去了。
任光荣看到,自己的前锋一千人也下意识地停了一下。
敌人火枪手中站着一个⾼举指挥刀的军官,他猛地将手中的刀劈下:“放!”
眼前出现大片硝烟和跳跃的火花。
灼热的弹子瞬间撕开士兵们⾝上单薄地棉甲,深深吃进血⾁当中。
眼前一排百战勇士惨叫着倒下。漫天都是飞舞的血花。
“什么鸟枪?”惊呼声瞬间被震耳欲聋的枪声掩盖。任光荣被敌人火枪的威力给吓住了,刚一叫,口中便昅入了大量硝烟,让他差点背过气去。
这一排枪就让他丢了将近一百勇士,而敌人则连汗⽑也没少一根。
“将军,快后退,快后退!”亲兵队长大声喊。猛地拉住任光荣的马缰。主将骑在马上,在一大群步兵中醒目异常。敌人的火器射程远,威力大,任光荣站在前面无疑是一个活靶子。
“滚开!”暴怒的任光荣一鞭子菗在亲兵的手上,提气下令:“快,冲上去,同敌人缠在一起。”
火枪装填需要花很长时间,不可否认。敌人火枪地威力是大。可只要一冲上去同他们纠缠在一起,没有弹药的火枪就变成了烧火棍。
听到主将这么一声喊,闯军也都知道这个道理,同时发出一声大喊,踩着同伴的尸体向前猛冲。
这个时候。任光荣看到。敌人的第一排火枪手突然往后一退,从他们后面又冲出来一排火枪。依旧是面无表情地端地森林一样的火枪。
“放!”
雪亮的指挥刀再次挥下。
硝烟更浓。三百多支火枪组成一条长堤,同时向前面噴吐着白⾊的浓烟。
眼前已经变得朦胧了。
刺鼻的烟雾中,无数人影惨叫倒下,刚才还密集地队型稀疏了许多。地上満是流血的尸体,冲锋的速度也被拖得慢了下来。
又是一百多人彻底地停止了抵抗力。
射完弹药的火枪手缓缓退下,又是一排敌人端着火铳整齐地走上来,下蹲,瞄准,射击。
一成不变,循环不息。
更多的人倒在地上,即便硝烟浓得让人睁不开眼睛,还是能够看到已经变成黑红⾊地土地。
“快,冲上去,后退者斩!”两军之间相隔只剩二十米了,转眼就到。先前已经付出了这么大地牺牲,为山九仞,岂能功亏一篑?任光荣的耳朵里全是杂音,脑袋也已经有些发晕。他可从来没打多这样憋屈地仗以往同明军打仗的时候,敌人的火器也很多,可威力却没这么大,而且打过之后就没有任何作用。可今天,敌人的枪声好象从来没有停过,就这么一片接一片,让自己的前锋精锐一排排倒下。
察觉到敌人火枪的厉害,许多人都趴到地上试图躲避雨点一样的枪弹,可人多腿杂,不断有人被混乱的脚步踩中,疼叫声,咒骂声夹杂在枪声中,乱得不能再乱。
终于有人冲上去了。
他挥舞着一把长柄大斧,如同一头受伤的雄狮。实际上,他也受伤不轻,満头満脸都是鲜血,那顶漂亮的头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枪弹射掉了。
任光荣认出了那人,他正是自己手下最有名的力士郎千万。
“好汉子,等下非重赏他才行。”任光荣想大笑,可等他刚张开嘴巴,却笑不出声来。
却见,郎千万⾝边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他是唯一一个真正同敌人接触的人,只见,他大斧一甩,将那个挥舞着指挥刀的帝军军官砍翻在地。
可是,郎千万也被密集的枪弹射成了蜂窝。
“轰!”前锋终于崩溃了,一声喊,成百上千的人调转头朝后狂奔。
“站住,站住!”任光荣大叫,提刀不住乱砍。
“将军,先退回中军吧。否则还真得要败了。”亲兵大喊。
“不!”任光荣红着眼大吼,但就在这个时候,一排枪弹射来。座下的马一声嘶鸣,在空中蹦了几下,将他狠狠地甩到地上。
“保护将军。”十几个亲兵扶起任光荣,仓皇地向中军退去。
任光荣虽然无谋,军队倒也教调得不错,溃退下来的前锋沿着中军大阵与大阵之间的缝隙遛了回去,倒没有造成什么混乱。
第一波攻击结束。
⾼原军阵亡一人。
任光荣军损失三百。
⾼原在后面看到这一幕,点点头“差強人意。”
震撼于陈留军的战果,一直骑马坐在⾼原⾝边的吉圭満头冷汗,这样快的杀人速度闻所未闻。他还从来见见过个武将这么使用火器。
也许,一个时辰解决战斗还是有可能的。
⾼原“敌人前锋虽然被我击溃,但士气未堕。现在,轮到我们进攻了。命令火枪队,正面推进。”
腰鼓响起来了,尖锐的哨子在场战上空回旋。劈翻在地的火枪军官突然从地上站了起来。他右手连肩而断,鲜血染红了半边⾝体。虽然竭力想回到指挥岗位,却因受伤太重怎么也使不上力气,就那么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两个僧人飞快地从后面冲上来,又拖又抱,将他运了回去。
这个时候,一个火枪手将长抢反背在背后,从地地上拣起那条断臂,从上面取下指挥刀。随手将那条沾満鲜血的手臂卡在背包上,提气大喊:“火枪队丁队十夫长羊克琊接替百夫长江独异队长指挥权,大家听我指挥。枪上肩,齐步走!”
整齐的鼓点响起,火枪队又平稳地向前走去。
回到中军的任光荣喘息未定,敌人的火枪手却已经率先进攻,速度虽然十分缓慢,但整齐得如同一人,直看得人眼睛发花。
他深昅了一口气,跳上一匹战马,大声下令:“中军弓箭手准备,目标,敌鸟枪队。两翼展开包抄过去,⼲掉敌人步兵。”
他已经看出来了,正面的敌人应该是曹军的精锐。人数虽然不多,但火器精良训练有素,更要命的是,后面还跟着三百骑全副武装的重骑兵。照目前这种态势,想单独吃下他们几乎没有可能,唯一可行的就是先击溃两翼那群士气低落的步兵,将他们驱赶到中间,看能不能搅乱这一千多火枪手和重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