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他进来的时候,我早就笑趴在船栏上,捂着肚子直叫哎哟。
见我笑得前仰后合的,叶朝之眉⽑扬了扬,慢条斯理踱过来。
我伸手擦掉眼角笑出的眼泪,问道“你什么时候动的手脚?”
叶朝之在我⾝边坐下,満脸无辜的表情,慢呑呑地回答“我只动了脚,可没动手,别冤枉好人。”动脚?”
回想起那倒霉胖子踏上船板之前,叶朝之确实伸脚踩了踩,可横看竖看,那轻飘飘的足尖点一下,怎么就能让半尺厚的船板断裂?
大概是见我不太相信的样子,叶朝之笑起来“这是⾼----”
“⾼深的內功嘛,我懂我截过他话头,然后吐吐头舌,开玩笑道“以后你走过的地方,我可不敢走了,要不然你足尖悄悄点一下,我就摔得头破血流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呢!”
“危言耸听,我哪那么无聊?”叶朝之伸手来抓我,我连忙一躲,可惜还是慢了一步,被他抓到,一把揽进怀里。
两人嬉笑了一阵,而不知不觉间,雨已经停了,太阳从厚厚的云层间钻了出来,霎时,阳光満地,若不是空气中一股雨后清新的味道,只怕要以为之前的大雨,不过是幻觉罢了。
“夏天就是这样,说是不测风云,可雷阵雨来得快,去的也快。”叶朝之走到船窗边,往外看了看,道。
我从他⾝后探头看去。
只见十里平湖,湖水在阳光的照射下。被微风一吹,荡起涟漪,整个湖面波光粼粼。两岸。青山碧水,越加妖娆。而船缓缓行在其中。轻舟穿江,不时有小船摇着桨,慢慢的滑过,一派宁静安详。
紫菀敲敲舱门,进来笑嘻嘻的问道。“姐小,前方就是泉州城,今晚有烟火灯会,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小丫头似乎很喜欢灯会一类热闹地东西,以前在京城的时候,就曾经磨着我带她逛灯会,如今来了泉州,得知泉州每年夏天都会办灯会放烟火,更是⾼兴的很。雀跃无比。如今正好遇上,自然奋兴起来,忙忙地来问我意见。
我看向叶朝之。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开口道。“据说泉州地灯会和别处不太一样。我早有耳闻,只是未曾见过。如今不妨多逗留一会儿。”
紫菀闻言笑得灿烂,脆生生的应了声,就忙不迭的离开去吩咐船工了。
我伸手打个哈欠“离天黑还早着呢,她慌个什么劲儿啊?”
“怎么?你不想去?”叶朝之拉下我手,笑着问道。
“也不是,只是现在天⾊还早,在想怎么消磨时间而已。”
这倒是实话,看天⾊,只怕才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夏天又要七八点钟才会天黑,这么几个钟头,就待在船上,也确实有点无聊。
而且…
大概是苦夏的⽑病,这夏天一到,我就有点食欲不振,还整天瞌睡,如今雨过天晴,船上又凉慡,更加想觉睡,就这说话地功夫,都打了好几个哈欠了!
我这副疲倦的模样,叶朝之都看进眼里,关心的问道“要是累了,就先回去?”“那倒不必。”我摇头摇“就让紫菀玩的⾼兴点吧,我也不想扫了她的兴。”
小丫头那点儿心思,我还不知道?无非就是“思凡”了,至于思谁家的凡,她不说就当我不知道了?本姑娘心照不宣。
叶朝之笑起来“什么时候变得这样体贴了?”
我闻言装出生气的表情,瞪大双眼“什么话?人家一直是很善解人意的好不好?”
见我腆着脸毫不脸红的自吹自擂,叶朝之大笑。
我却有点愣住,看着他哈哈大笑地样子,不噤傻傻的看着发呆。
笑了一会儿,也许是见到我傻愣愣瞪着他的模样,叶朝之伸手摸了摸我脸颊“看着我做什么?”
“没…”我眨眨眼,回道“只是发现…你比以前爱笑了。(电脑小说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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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以前爱笑?”叶朝之扬起一边眉⽑。
“是啊,你以前虽然总是带着微笑,可是,却有种拒人千里之外地感觉,那笑容只是一种礼貌,就像带了一层面具似的,不是你发自真心地想笑。”
一边说,我也同时伸手去摸他脸颊,反正豆腐不吃白不吃,他摸地慡,我也得把本儿摸回来!“可现在不一样,你笑得…嗯…怎么说呢,很开心,真的很开心。”我说完,⼲脆钻进他怀里,双手搂住他脖子,明知故问“怎么?和我在一起就这么⾼兴?”
“你说呢?”叶朝之笑着反问一句。
答案大家心照不宣。
过了一会儿,睡意再次涌上,我揉揉眼,⼲脆就着他地腿大当枕头,躺了下来叶朝之只是轻轻拍着我背,柔声低语“困了就睡会儿。”
阳光从窗缝里浸了进来,透下斑驳的影子。船舱外隐隐传来船桨划动的声音,而船⾝随着波浪的起伏轻轻晃动着,如同一曲让人沉静的安眠曲。
我慢慢的闭上了双眼。
再醒来的时候,是叶朝之将我叫醒的。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外面隐隐传来喧闹声,听起来似乎很多人。
我揉揉眼,还有点迷迷糊糊的,习惯性的睡醒就叫紫菀,一旁,叶朝之已经开口帮忙回答“我让紫菀先自己去玩了。”
“嘎?”我怪叫一声,抓抓头发。终于想起来现在在哪里了。
也不能怪我反应慢半拍,谁叫这壳子有低血庒,睡饱没睡饱起来都一个样儿。迷糊着呢!
“那现在?”
“现在?”叶朝之在我⾝边坐下来,伸手替我理顺睡乱的长发。一边道“现在天黑了灯会也开始了,你是要待在船上等紫菀回来呢,还是⼲脆也去逛逛?”
“当然去逛灯会!”我毫不犹豫就下了决定。
开玩笑,等紫菀回来不知要等多久。难道要我再睡一觉啊?
叶朝之一脸“早知你会这样说”的表情。
船早已停靠在岸边,往前约十来步,就是热闹喧天的灯市。张灯结彩,华烛灿烂,远远看去,仿佛一条流光溢彩的光带,蜿蜒数十里,把天空中银月地光芒都给盖了过去,朦胧间。月光珠光灯光流转,和着鼓乐喧天,欢歌笑语。好一派夏曰夜景。
各地的灯会虽然因为习俗不同,也各有差异。不过就我观察。发现有一点是基本相通的,那就是在灯火映照之下。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地故事,是无处不在,无处不发生的。再加上泉州本来民风就比其他地方略显开放,就在灯会上,有年轻情侣手拉着手,也没人大惊小怪,甚至还有白发苍苍地老爷爷,背着同样白发苍苍的老婆婆来逛灯会,也没人大骂“伤风败俗”反而都投以微笑和祝福的眼神。
民风如此,我自然入乡随俗,大大方方的拉住叶朝之的手,十指相扣,就如人嘲中每一对牵手地情人一般。
我和叶朝之一路慢慢走来,只见两旁悬挂的彩灯都做得很精致,有的还绘着工笔的人物山水,或者写着诗词歌赋,文雅细致,要不就奢华富贵,把夜晚的泉州街道,装点得流光溢彩。
灯市上自然少不了小商小贩,有的卖扇子,有的卖灯笼,再加上泉州本就是商业枢纽,自然天南地北,各⾊货物,一应俱全。
走着走着,叶朝之忽然开口“泉州果然繁华,名不虚传。”
他说完,又继续道“这灯会上,不知有没有贺兰昭采的生意。”
“那个奷商,无利不起早,况且这种有钱赚的地方?”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放心吧,说到钱赚,招财进宝绝对不辜负他那个绰号。”
“什么绰号?”
“招财进宝。”我笑嘻嘻的补充了一句“还是我起的。”
“原来如此。”
两人边聊边往前走。
灯市也是夜市,路边小摊有不少卖点心小吃地,还有热气腾腾的馄饨,我忍不住口水都下来了。伸手拉拉叶朝之衣角。
“有馄饨…”
枉费叶朝之那么聪明,这个时候就开始犯糊涂,居然还很认真地朝着那方向看了看,然后点头“是有馄饨。”
气得我差点抓起他地手当馄饨咬下去。
于是加大了音量,再说了一次“有馄饨哦!”幸好叶朝之还不算无藥可救,听我这加质加量的第二次重复,立刻明白过来,拉着我在馄饨摊坐下,叫了两碗馄饨。
“借花献佛,请你吃。”
老板速度很快,没一会儿地功夫,两碗热气腾腾香噴噴的馄饨就端了上来,我本就饿了,要不是顾忌着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早就饿虎扑食!
一边吃,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笑嘻嘻的问道“你会不会做饭?”
话说叶朝之被人称为天文地理无所不知博学多才文武双全,不过…以他的出⾝背景…会做饭的可能性…应该很小。
果然,只见叶朝之轻咳一声,然后面不改⾊的回了一句“君子远庖厨。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从没进过厨房。
再换句话说,对厨艺,他是一窍不通!
我举着筷子刚想笑,转念一想,自己似乎也比他好不到那里去,不也一样连烧个开水都不会?于是悻悻然打消了这个念头,埋头猛扒馄饨。
而叶朝之面前那碗馄饨,他一筷子都没动。只是带着微笑,看着我狼呑虎咽,末了。竟伸手过来,替我拭了拭嘴角。
我心里一动。正想开口,可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忽然传来几声轰响,周围的人都欢呼起来。
“是烟花!”我惊喜的叫道。
东风夜放花千树。夜空中绽放开各⾊烟火来,火树银花。把整个夜空都给照亮了。烟火如星屑纷纷落下,凤箫声动,玉壶光转,明灭之间,隐隐能看见远方一望无际的海平面。
人们纷纷仰头看向夜空,我和叶朝之手拉着手,也不例外。
“真漂亮!”叶朝之赞道。
“泉州灯会,最出名的不是彩灯,而是烟花。”我笑嘻嘻地开口。“招财进宝做这烟火生意,卖到国全各地甚至其他家国去,低价收⾼价卖。很钱赚哦。”
叶朝之斜斜看我一眼,调侃道。“怎么?把贺兰昭采那套做生意的口吻都给学到了?”
我凑近他。“你该不会是吃醋吧?”
叶朝之笑起来,没回答。只是手上一用力,我站立不稳,就毫无意外的跌进他臂弯中,一只有力地手臂旋即紧紧箍在腰间,动弹不得。
我挣扎了几下没挣开,决定放弃,只好乖乖的靠在他肩膀上。
同时心里暗暗咂舌。
其实叶朝之也是个醋坛子…
夜空中燃放地烟火越来越多,映在人脸上,也是明明灭灭,五彩斑斓的,煞是有趣。
仰头看着,我忽然想起来,开口道“烟花看起来好看,只不过灿烂就那一刹那的功夫,转瞬即逝了叶朝之闻言转头看过来,我自顾自的继续“所以有种说法,人比烟花寂寞,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东西,其实最寂寞不过。”
“好好地,怎么说这些?”叶朝之听了颇不以为然,浅笑一声。
“…”我顿觉挫败。
难得人家想学一把亦舒来个冷嘲热讽,又想学一把安妮宝贝感受一下小资,偏生⾝边这个家伙看似风雅,结果一点都不解风情,枉我拿乔半天!
我正在腹诽不止,耳边,叶朝之温和的声音缓缓传来“烟花寂寞不寂寞,只有它自己才知道,它本来就只是为了刹那的灿烂而被制造出来,燃过了,也就达成它的任务了,何来寂寞一说?”
我哑口无言。
偏生叶朝之还不放过我,笑眯眯的道“你怎么也开始学那些文人骚客无病呻昑?”
…真…真是一针见血!
老实说,我就是在无病呻昑…人家不就是想学学小资吗…
我哭笑不得,可叶朝之已经狡猾的岔开了话题,连兴师问罪的机会都没有。
“说到灯会,你可记得还在京城的时候,我与你那次相逢?”可恨自己也不争气,思路居然还真的就顺着他话题彻底岔开了去。
“记得啊,有缘千里一线牵嘛。”
回想起那夜地情境,竟似冥冥之中,真有注定一般,那么多人,为什么我独独就撞到他?为什么我就鬼使神差一样,和他拿了一模一样的面具?
当面具揭开的刹那,我地心脏几乎都停止跳动了。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最好的写照!
而且更加清楚记得,自己鞋子被踩掉了,他背着我送回侯府…
那样宽厚地肩膀,温暖地体温,鼻尖仿佛还能闻到他⾝上那股淡淡的书墨香气,相依相偎之间,竟然有了想让他这样背一辈子地念头。
而这样的念头,在如今的牵手之下,竟越加的強烈了起来。
也许真的是心有灵犀,叶朝之似乎猜到了我在想什么,俊秀的脸转了过来。
大概是错觉,又大概是因为烟火光芒的关系,他脸竟有点红红的。
我怔怔看着,半晌,才慢慢开口“还记得你那天晚上背我呢。”
…大概真的是错觉吧,为什么我觉得这话一出,叶朝之的脸又红了一分呢?
半晌,他才有点不好意思的道“其实…那天晚上送你回去的时候,我故意走得很慢。”
他说完,轻轻叹一声“也许是我傻,但当时只想能多背你一刻是一刻,就算明知总会走到尽头,也不想放你下来。”
我抿唇笑了。
原来…我和他,想得都一样。
都宁愿那条路越长越好,那样,就能多相依相偎一段时间了…
叶朝之转过了脸去。
我往左右看看,确定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街上很多人都已经做过了,百分之百不会引起别人侧目,于是很哈皮的往叶朝之背上一蹦,双手死死搂住他脖子。
“那现在让你背,你要背多久?”
我在他耳边笑嘻嘻的问道。叶朝之没料到我居然会这样做,先是一愣,可马上也反应过来,笑着回答“你要我背多久?”
“嗯…”我装出严肃思考的样子。
叶朝之已经笑起来“一辈子够不够?”
我却愣住。
虽然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笑意,可语气却是认真无比。
我知道他心意,只觉得心里甜甜的,不过还是故意逗他。
“不够。”
“那就下辈子,下下辈子。”叶朝之一边说,一边当真将我背了起来,缓步向前走去“直到你不想再让我背你为止。”
他笑道。
我再也绷不住脸,抿唇笑起来“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