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朝香宫鸠彦
陈天自从制造面粉炸爆案,将⽇本律师团的一众律师炸死和炸伤大半之后,便销声匿迹潜伏下来。换上⽇本人的服装,満口说着从当年⼊侵海上的⽇本人口中学来的纯正⽇语,混⼊⽇本人中。如果不是有人特意去跟踪注意,本不会察觉到,在⽇本还有这么一个人存在。
陈天这长时间的潜伏,为的就是一击成功。被陈天绑来的这个⽇本人,是当今⽇本昭和天皇的叔⽗,久迩宮亲王的第八子,朝香宮鸠彦亲王。此人虽然在后世声名不著,并且,如今也不在甲级战犯的名单上,但此人的罪孽却并不比甲级战犯、海上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来得少。
并且,此人还是金百合计划的主要执行者之一。知道许多除了⽇本皇室之外,绝不可能有人得知的秘闻。
朝香宮鸠彦于一九零八年五月二十七⽇,毕业于⽇本陆军士官学校第二十期。同年,被授予步兵少尉军衔,成为⽇本皇家近卫师团步兵第二联队的队副。是⽇本皇室之中,少有的职业军人。
甚至,还曾经支持过皇道派。不过,虽然朝香宮鸠彦支持皇道派,并且,皇道派的叛最终被镇庒。但是,因为其本⾝是皇室成员,所以,并没有遭到太过严厉的惩罚。反而因为对⽇本对外扩张极度的赞同和支持,以及对军事少有的精通,被天皇委以重任。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二⽇,朝香宮鸠彦被任命为海上派遣军司令。此时的朝香宮鸠彦,虽然在军队中没有太过耀眼的履历,相比其弟弟朝香宮稔彦曾经出任野战队部长官来说,其出任近卫师团团长本就不值一提。但是,却也有了中将军衔。一到南京,朝香宮鸠彦便立刻显现出他的戾气和狠辣。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七⽇,朝香宮鸠彦到达南京。解体因为肺病,正在辽的侵华⽇军华中方面军总司令松井石,出任⽇本攻占南京的临时总指挥官。
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朝香宮鸠彦下令对南京进行攻击。虽然因为战术和战略都是事先便据报情决定好的,朝香宮鸠彦并没有太多发挥的余地。但是,作为一个皇族亲王,能忍得住不胡揷手,已经⾜见其军事素养。
⽇本人进攻三天之后,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南京城便告陷落。这个速度,甚至出乎⽇本人的预料之外。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七⽇,⽇本人为以松井石和朝香宮鸠彦为首的⽇本司令官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城仪式。
随后,⽇本《东京朝⽇新闻》便以《朝香宮殿下御重任,南京战三军御统率》、《可畏兮朝香宮殿下,炮烟中御视察,南京战线将士感泣》和《南京城门名马无嘶。⽗宮如今御⼊城,朝香宮湛子女王御喜悦》等又臭又长的马庇文章,为朝香宮鸠彦大肆表功。
同时刊登的还有⽇本记者在南京拍摄的大幅照片。
然而,朝香宮鸠彦在南京并不是只做了⼊城这一件事情。当朝香宮鸠彦进⼊南京城。获得南京城中国中人和⽇本人数量的对比数据之后,便下达一条阅后即焚的密令——全部杀掉!
当年⽇本人进⼊南京之后,狂疯的掠夺与杀屠,从长远看。是要灭绝华中⾎脉,掠夺财富。但是,从军事的角度看。南京城中,虽然军队大多并无斗志,但是青壮年的人口数量,远比⽇本人进⼊南京城的军队要多。
如果算上老弱妇孺,国中人的人口数量,要远远超过⽇本进⼊南京城的军队数量。这么多人,但凡有人振臂一呼,逆袭⽇本人,⽇本人就要乖乖滚蛋。所以,为了巩固到手的战果,也是为了依从本,⽇本人便开始大肆杀戮。
而此密令的揭发者,是后世有“⽇本犹大”之称的田中隆吉。
田中隆吉此人,于一九二七年开始,便在国中活动。到了一九三零年,田中隆吉与川岛芳子合作,在海上滩制造了一二八事变。并且,因为,在一二八事变中的功劳,晋升为中佐。
随后,在一九三五年,田中隆吉被调到⽇本关东军总参谋部,成为报情参谋,成为的话特务机关长。是一个举世闻名的大特务。随后,又搀和进了张鼓峰事件。结果,张鼓峰事件,⽇本人的策划失败。
田中隆吉便被调回⽇本陆军省,成为兵务局兵务课长。因为和⽇本宪兵关系紧密,便成了东条英机的心腹。但是,因为在东条英机进的军事投机中,表示反对,田中隆吉就此倒了大霉。被东条英机关进了国府台的陆军医院,名义是,田中隆吉的精神有问题。
然而,田中隆吉对于国中的研究,远远比东条英机的来的深⼊。他一向赞同的,也是石原莞尔对国中的分割呑食计划,而不是东条英机进的,向中苏英法美同时开战的计划。
在被东条英机关进精神病院后,田中隆吉对以东条英机为首的⽇本上层恨之⼊骨。在⽇本战败后,田中隆吉被放出精神病院。随后,一九四六年便写了一本名为《分析败因》的书。大量揭露外人不得而知的⽇本陆军內情。
国美人对此至极。随后,田中隆吉便成了指证⽇本甲级战犯罪行的关键证人。而作为在报情界混迹很久的田中隆吉,各种报情被其超群的记忆力记的一清二楚,国美人想要的报情,田中隆吉大多知道。
而且,国美人最恨的,就是以东条英机为首的一帮⽇本战犯。只要和东条英机走的比较近的人,大多没有什么好下场。而被东条英机得罪惨了的⽇本上层,却大多活得很滋润。如果不是石原莞尔和田中隆吉的影响力太大,这两个东条英机的政敌,甚至都算不上⽇本甲级战犯。
至少,国美人对这二位毫无恨意。
而田中隆吉也不负国美人的重望,相继抛出一些重磅的报情消息。
诸如“満洲事变的主谋是参谋本部作战部部长建川美次少将、报情部俄罗斯班长桥本欣五郞中佐、支那班的长勇大尉、关东军⾼级参谋板垣征四郞大佐、作战参谋石原莞尔中佐和大川周明博士。…”
“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武藤局长就四天以前的国美赫尔国务卿的最后通牒说‘如果接受就是⽇本的慢贫穷。肯定灭亡,不打不行’。开战的十二月八⽇,在听取东条首相的训示时,武藤局长说‘这一下东条陆相成了英雄’;第二天十二月九⽇的局长会议上,武藤发言‘派遣来栖大使和龙田丸好客船去国美是到开战之前作的最漂亮的掩护工作’。”
以至于,⽇本人刺杀张作霖的皇姑屯事件,也是由田中隆吉的证词证明。
这样一个对东条英机以及一众甲级战犯恨之⼊骨的甲级战犯,让⽇本人气得七窍生烟,乃至于⽇本律师团的清濑一郞曾经在远东际国军事法庭上咆哮道:“我就问你一句,你是不是⽇本人?是不是⽇本人?”
田中隆吉不为所动。目光轻蔑。他知道自己会活得很好,而东条英机与板垣征四郞等人死定了。
而国美人也确实对田中隆吉进行了保护。当⽇本律师团问约瑟夫季南道:“检察团是不是给了田中少将以什么允诺,或者是收买了田中?”
“没有,检查团没有给田中少将以任何允诺,也没有给田中一文金钱。”
⽇本律师追问道:“您是说田中少将有选择的自由?”
约瑟夫季南轻松得意的回答道:“当然,田中少将完全有选择的自由。”
“那他为什么主动向检查团提供报情?”
“哦,据据盟军总部的命令,田中少将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
⽇本人气到吐⾎,而田中隆吉却一直在国美人庇护下。活到后世一九七二年。在这种情况下,田中隆吉的指证,便非常可信。他没有故意污蔑朝香宮鸠彦的理由。所以,基本上可以确定。“全部杀掉”这条命令,是出于朝香宮鸠彦。
而占领南京后,担任南京警备司令官的第十六师团师长,手下进行过杀人比赛的中岛今朝吾。也在⽇记中记载:“由于方针是大体不要俘虏,故决定将其赶至一隅全部解决之。”
而武藤章也在遗著中写道:“松井大将并未统率海上派遣军及第十军,当时系由两军司令官统率部下。松井大将只是立于其上临时统一指挥作战而已。因此,对于部下军纪风纪的取缔问题,两军司令官应负全责。松井大将作为上级指挥官只应在作战指挥上负责。”
矛头直指朝香宮鸠彦。
当然,朝香宮鸠彦的杀屠,也只是其一种手段而已,在杀屠的过程中,他开始派人大量的劫掠国中人的文物。南京数百万册国中古籍,数不清的国中文物,大量的⻩金珠宝,便是此人劫掠走的。
为了尽量搜集南京的财富,朝香宮鸠彦甚至指示负责⽇军在南京地区宿营安排的华中方面军副参谋长武藤章修改⽇军在南京城外宿营的命令,宣布成为的⽇军队部,可随意在南京城內选择宿营地。
这几乎就是毫无掩饰的抢劫令。⽇本人就此,可以名正言顺,不违军法的在南京城內肆意打开任何一个大门,并将门后的任何东西据为己有。
劫掠之后,⽇本人撤消了海上派遣军建制。朝香宮鸠彦携带大量财富回到⽇本。随后,这批从国中劫掠而去的财富不知所终。而由于国美人和⽇本人之间的协议,国美人在确定甲级战犯名单时,剔除了⽇本皇室宗亲。
所以,朝香宮鸠彦并不在⽇本甲级战犯的名单上。受到的最大惩罚,不过是国美人为了遏制⽇本天皇,惩戒皇室宗亲,在一九四七年,将大批⽇本皇室宗亲撤销皇籍,从此不再是皇室⾎脉。而朝香宮鸠彦自然也在其中。
虽然,在朝香宮鸠彦被除去皇籍后,已经可以作为战犯审问拘押,但是,在一九四八年,三月四⽇,国美摩罗上校道巢鸭监狱探监时,询问松井石:“外界现在有说法,说南京的是,朝香宮有重大责任,不过因为他是皇族,所以,此时才不予追究,你怎么看?”
松井石却答道:“朝香宮是在⽇军攻⼊南京十天前才接任海上派遣军司令官的,这件事他没有责任。”如此回答,算是保全了朝香宮鸠彦。按照历史发展,朝香宮鸠彦从此逍遥快活,闲来无事打一打⾼尔夫球,直到九十四岁才过世。
不过,这一世有了余生。余生自然不能让朝香宮鸠彦就这么逍遥下去。在国美人对朝香宮鸠彦的关注过了之后,陈天便将其绑回其在东京经营的一处秘密所在。
数⽇之后,陈天将朝香宮鸠彦所知的隐秘问的一⼲二净,给了这个因为⾝份原因,而逃脫了远东际国军事法庭审判的战犯一个痛快。
与此同时,⽇本皇室陷⼊一片混。虽然朝香宮鸠彦如今已经除去了皇籍,但是,没有人会将其视为皇族之外的人。朝香宮鸠彦这一失踪,但凡是被除去皇籍的⽇本皇室中人,无不自危。生怕下一个失踪的就是自己。
而国美人也很是恼火,毕竟,这是在自己地盘上发生的事情。已经答应了小弟的事情,却没能做到,如今被小弟质疑,很是伤老大的面子。
于是,全⽇本的搜寻就此开始。甚至,连余生的家中,都有国美大兵登门拜访过。而陪着青小艺的露西,更是被叫回去询问了许多次。才把余生的嫌疑给洗清了。毕竟,国美人知道,最恨⽇本人的不是国美人,而是国中人。
余生暗中舒了一口气,幸亏他和陈天只是暗中见过一面,并没有去陈天蔵匿朝香宮鸠彦的地方,亲自看一看这个比松井石还要狠辣的⽇本皇室长的是什么样子。否则,行踪一旦怈露,难免引起国美人的怀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