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回忆被乍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门口传来同事的喊声:“杨队,开会。”两位客人站起身来道别。
我将他们送到办公室的门口,被那位妹妹炽热而富有侵略的目光狠狠盯了几眼后,才惊疑不定地收拾了一下资料,来到会议室。
会议一如既往的沉闷无聊,几位领导说了些没什么意义的东西,我也上去做了几句总结报告,语气谦逊虚伪,让我自己都觉得恶心。
然后一位副局长慢条斯理地说道:“接总局命令,在全市开展一次打击卖嫖娼的治安行动…”又扫黄?没错,就是扫黄。有不少同事的眼睛闪闪发亮,显得兴奋而期待。
对我们来说,扫黄总是最受的任务,轻松,安全,更重要的是,还意味着额外的收入。
“…我们分局辖区大多数地方都不错,只有水田街道下面那几个城中村,动人员密集,长期藏污纳垢,黄赌毒屡不止。总局命令我们叉执法,经过研究决定,水田街道由老街派出所负责,我们分局再组织一部分警力一起行动。老郑,你派个副队长带队,去支援一下老街派出所。”
我的顶头上司郑队长马上站起来,笑眯眯地看着我:“这次就小杨去吧。”
每次有这种任务的时候,其他副队长都会抢着去,顾队往往是抢得最凶的那个。但这次情况略有些不同:我从来没抢过这种任务,几位同事都心知肚明。加上这次我连续解决了几个麻烦的案子,昨夜更是搞定了那个银行抢劫案,大家更是清楚,我也该轮到些轻松的活儿了。
至于顾队,这家伙刚刚从李长生嘴里审出那把的来源,脑子都在想着要挖出一个支大案,一夜成名,哪里还有兴致管扫黄这种小事。
这些情况大家都清楚,副局长问道:“那就杨一斌带队了。有没有问题?”大部分人都是笑嘻嘻地看着我,没有出声。
我自己当然没有问题,虽然我不抗拒昨夜那种任务,但我也是人,也不想长期搞那些精神高度紧张的案子,偶尔扫个黄什么的,当然是乐意之至。
于是副局长最后宣布道:“行,那就那么定了。后天晚上十点,全市统一行动。小杨,你这两天就和老街派出所一起作准备吧。”我站起身来,平静地答应一声。
很快三天就悄然过去,又是一个灯红酒绿的都市的夜。我透过警车的玻璃,注视着路边变幻的霓虹。
我现在所在的这条路,是一条高楼大厦和拥挤杂乱之间的通道,路边排列着ktv,按摩中心和足浴城。门口的招牌上的感女郎搔首姿,暧昧的文字则让人产生无穷的联想。
“杨队,时间到了。”身边的派出所长频频看表,显得急不可耐,当指针指向十点整的那一瞬间,他也迫不及待地向我说道。
“孟所长,你是指挥,你下达命令就好了。”我笑道。虽然对方客气,但不意味着我就可以不在乎人情世故。
派出所长也哈哈一笑,便抓起通话器,严肃威武地喊道:“行动开始。”便装和穿着制服的警察们像是突然从地底冒出来一样,冲向路边那些惑的门。
片刻之后,尖叫和怒吼声就远远传来。派出所长跳下警车,脚步坚定有力,昂首地走向路边的一间第二个红色的灯光字已经损坏而无法辨认的“丽x湾按摩中心”我也悄无声息地下车跟在了他身后。
门中两个浓妆抹的咨客姑娘正在墙角瑟瑟发抖,但她们不是我们的目标。
我跟着所长上楼,马上就看见一扇开着的房门中,一位中年警察正对着一片狼藉的上赤身体的一对男女怒吼道:“穿衣服,跟我出去。”
那男子脸恐惧和茫然,哆哆嗦嗦地抓着子不知道如何是好,而女子却一脸不在乎的模样,慢地套上内,然后去摸索上衣。
中年警察和所长盯着她晃动不休的丰房,我则尴尬地转过头去。
走廊里更是一片混乱。我的片警同事们化身正义的铁拳,横冲直撞,所到之处便爆发出一阵喧哗。古人曾经形象地描述过这种情景: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
他们经验丰富,工作迅速而有成效。数分钟过后,这几层楼便被扫一空。
十来个从脸稚气到两鬓苍白的嫖客先被带出了大门,接着便是二十来个女人。
她们都深深垂着头,看不清她们的脸。但我能想象每一张浓妆抹的脸上都必然带着苍白和颓废。她们当中还有些没来得及穿好衣服,着大片肌肤。但包括她们自己在内并没有人在意。因为这一刻她们是小姐,是女,是婊子,,失足妇女,工作者…唯独不是人。
她们被赶到按摩中心一侧的停车场上蹲着,几个女警看着她们。其他同事则越战越勇,继续冲向其他亮着红色霓虹灯的门。
看样子这种任务并没有需要我的地方,我百无聊赖地看了一会儿,便和所长打了声招呼,回到了警车上,点燃了一支香烟,看着烟雾缭绕成万紫千红。
当我吐出第二口烟雾的时候,警车外传来哀求的声音,我转脸看去,却见一位秃顶的男子正拦着两名拿着封条的同事,同时向着一边的所长低声下气地说着什么。
毫无疑问,他是在哀求所长不要查封他的店。他的店里确实抓住了几对卖嫖娼的男女,但经营场所的处置却全看我们的态度。可以批评教育,可以限令整改,可以直接查封,往往还会抓一两个倒霉的,或者得罪过人的,或者没什么过硬后台的负责人做典型,以组织容留卖活动的罪名起诉他们。
那位胖而且秃,油汗正顺着脸颊上的横到脖子间的大金链子上的男子,平里一定是气宇轩昂,威风凛凛。但此刻他却卑微得如同一个乞丐,吃力地弯着肥晃不停的,对着派出所长拼命点头。
派出所长爱理不理地搭理了两句,然后看了我这边一眼。我正自疑惑,他却已经带着那胖子走了过来,凑到车窗边和我打了个招呼,然后对胖子道:“这是我们区分局刑警队的杨队长,这次行动是全市统一的,杨队长是我们这边的指挥。有什么事你对他说吧。”
胖子愣了愣,然后像是意识到了什么,赶紧在脸的肥间都堆起笑容,趴着车窗,啰啰嗦嗦地说了起来:“杨队长,我们这一直是正规经营,最近才有些技师私自做这些活…”
我倒是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毕竟上次我参加扫黄已经是两年前,而且那时候还不是队长。看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灰色地带,并没有什么黑白分明的标准,如何判断现在全在我自己的一念之间。
我看了那派出所长一眼,他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别的地方,像是刻意装作什么都没看到。我更加疑惑,按理说,他是不可能刻意把难处理的事情推给我的,这种做法对他没有任何好处。
我正想问时,那胖子突然把肥嘟嘟的手伸进车窗,接着,一只沉甸甸的信封就滑了进来,落在我身边的车座上。
我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以前我只知道那些同事抢着来扫黄时都能得到实惠,但自己倒是第一次。一时间我有些迟疑,条件反地便想拒绝。但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面对罪犯的口或者匕首时从不退缩的我这次退缩了,我明白这是惯例,是潜规则,打破它恐怕会付出代价,得罪这边派出所是肯定的。如果我不收这钱,他们必定会疑神疑鬼,谣言四起。这次扫黄在他们看来或许会白忙活一场,于是他们全所从上到下,肯定每个人都会怨恨我。
再就是这位胖子,他其实只是个倒霉蛋,所长恐怕并没有打算真封他的店,因为他店里抓住的人不算多,完全说不上典型,只是可上可下,适合所长向我分些好处。
如果我坚持不收钱,把他的店封了,他也不会觉得我廉洁奉公,反而会觉得别人情况更严重的不封却封他的,肯定是我在徇私枉法,不收他的钱只是嫌少。要做到一碗水端平,就得把这街上一大半的店都封了,但我知道这不可能。
我早就知道身处社会不可能洁身自好,以前也不是没有得到过这样厚厚的信封。我不是什么圣母白莲花,从来没想过做一个洁白无瑕的人,不沾染一点点污垢。所以,短暂地思索之后,我装作没有注意那信封的存在一样,对所长道:“既然他们情况不算严重,也认识到了错误和管理失职,就给点时间让他们整改看看吧。”
所长当然是轻松快活地答应了一声,我这算是明确地表态,意味着他今天可以毫无顾忌地捞好处了。那胖子更是感激涕零,因为所谓的限期整改和一纸封条对他来说可是天壤之别,如果他只有这么一家店,后者足以让他倾家产。
于是两名拿着封条的同事手中换成了整改通知书,他们也是脸笑容,显然知道所有的猫腻,知道今天也可以分一杯羹。
胖子和派出所长很快离开了,扫黄还在继续,我们一路向城中村深处进,而我坐在车内,身边那只厚厚的信封一直让我有些不自在。片刻之后我终于感到坐不住,便离开警车,下车转悠起来。
街上到处都是一片混乱。越来越多的人在路边驻足,看着我们的行动。但大部分人的态度都并不友善,我偶尔可以听到一两句谈论:“哟,又扫黄了。”
“年底到了,警察也要捞点钱过年嘛。”
“扫黄扫黄,怎么不见他们去那些包了几十上百个情妇的贪官上扫,就会欺负最底层的穷人。”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些谈论让我感觉很不痛快,有些待不住。片刻之后我转向一条背街小巷,在黑暗和安静中才感觉呼吸畅快了一些。
那些评论其实大部分没有说错。而我也确实刚刚得到了一只厚厚的信封。这么做到底应不应该?我茫然地看着前方小巷的深处,渴望着看到答案。
毫无疑问,这钱不该收,但我如果不收,就会变成异类,我不想变成异类。我需要继续当警察,当队长。我需要在刑警队混下去,而且要混的好。我需要同事和领导都喜欢我,需要权力和职务之便。这样,我找人才会比普通人更容易。
找那个人已经成了我生命里唯一的目标,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
我可能已经算不上一个好人,但我不会后悔。这世界绝大部分人大概都和我一样吧,算不上好人或者坏人,只是更好或者更坏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只能在不影响我工作和前途的前提下,尽量做一个好一些的警察,一个好一些的人。我的目光摇晃起来,随即我发现不是错觉。前方深处的黑暗正在摇曳,三两个脚步匆忙的人影正跌跌撞撞地向我跑来。
远远扫一眼,我便知道了她们的身份。三个女人都浓妆抹,轻而薄的衣衫出大片肌肤,苍白的脸上带着恐惧和惊惶。她们没有看到靠着一栋握手楼的墙抽烟的我,顺着仅有我身后这一个出口的,伸开双臂就可以摸到两侧出租屋的墙壁的窄巷,踩着鞋跟如同锥子的高跟鞋,歪歪扭扭地拼命跑着。
毫无疑问,她们是被我的那些同事追赶的对象,我是警察,现在在扫黄,理所当然该拦住她们,昏暗中我注视着三张越来越近的脸,最年轻的大概还不到二十,脸上的风尘间还弥漫着稚气,而年纪最大的那个,即使化了再浓的妆,也能看出足够当她的母亲。
最年长的那位女子带头跑着,一边跑,一边还关心着两位姐妹:“小芬,别鞋,千万别,踩到玻璃就完蛋了。”
“琪琪,别怕,不用回头看,出了这巷子就没事——”她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她终于看到了巷口边的我。
咯噔咯噔的脚步声停下了,黑暗的窄巷陷入了安静,只能看到三双疲惫而恐惧的眼睛里溢的绝望。
我注视着她们,什么都没有说,我突然想起好像在哪里见过她们,没有错,我确实见过她们,至少见过带头的那个中年女人。当她向我跪下的时候,我更确认了这种感觉。所以,在她哭泣着哀求我只抓她一个人的时候,我转过身去,背对着她们,朝着巷口外有些遥远而模糊的灯火吐出了一口淡淡的烟雾。
我听见额头撞击地面的声音,和不成语调的感谢,没错,我又徇私枉法了。
不过我刚刚还承认了自己不是个什么好人,作为一个警察,这么放她们逃走当然是渎职,但我觉得偶尔做做收点钱或放嫌疑犯逃走之类不光彩的事却也快活。
我确实很快活,她们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她们的背影。我这才意识到为什么感觉像是认识她们,一个这样的背影正从我的记忆里摇曳而出,和眼前的背影重叠在了一起。
“心儿,快过来!”那仍然是一个秋日的黄昏,金黄的夕阳照耀着金黄的原野。我钻出公路边水渠的涵,兴高采烈地抓着一条小蛇,向着公路上为我们看守着书包的妹妹挥动手臂。
心儿清脆地哎了一声,小心翼翼地顺着土坡滑到水渠边,然后一边拉开一段衣襟,一边看着我求情:“哥哥,这个蛇的牙齿要是没了,会死的吧?别拔好不好?”
我吓唬她:“那就让它咬你两口。”
心儿只好垂着头,不说话了,我专心致志地捏开小蛇的嘴巴,把心儿衣襟的边缘进捏开的蛇嘴里,然后又把蛇嘴捏紧。这样,小蛇倒钩的毒牙就被衣服挂住,然后我用力一拉,毒牙就钩在衣服上被硬生生地扯掉了。
我检查了一下,非常满意,把没有危险的小蛇在脖子上,打了个结。但心儿的脸上却有些难过,看着远方没有说话。我正想嘲笑她两句,一位同伴却叫了起来:“快看,快看,伯又去镇上卖鸭子回来了。”
伯是村里的一个孤老。那时候他大概五十岁吧?或者五十五岁?他一辈子没有娶媳妇,独自住在半间还是打土豪分田地的年代分下来的,在这世纪之已经千疮百孔的破瓦房里,养着一群鸭和一条很凶的老狗。
他沉默寡言,总是黑着脸,佝偻着身子悄无声息地摸索着什么。一旦我们惹了他,他就会放狗来追。不论是人还是狗,都是我们这些顽童的死敌。
“管他干什么。”一位小伙伴马上生气地转过头去:“我们去勋哥家里看还珠格格吧。”
“我看过两遍了,不想看。我们想办法把他的狗死吧。”另一位小伙伴则恨恨地说道:“我家有老鼠药。”
“喂喂,不行啊。那个狗子得很,不是那老不死的给的食都不吃。”
“我们玩我们的,不理那个老不死就是。”
那个最先看到他的,眼尖的孩子则有些焦急地喊道:“不是,不是。我和你们说,你们知道老不死的每次卖了鸭子回来,都会干什么不?”我们一起好奇地问道:“干什么?”
那孩子神秘兮兮地放低声音:“明秀婶,你们都知道吧?”
“我妈说她是个破鞋。”一位孩子马上回答道。
另一个孩子表示附和:“我也说了,明秀婶是个婊子。”
最初的孩子用力点头,被阳光照得金灿灿的脸上是得意又调皮的笑容:“我家住的离明秀婶家近。结果我就好几次,看到老不死的卖了鸭子以后,就跑到明秀婶家里去,好半天不出来。你们说,他们是在干啥?”
一个孩子简单暴,直截了当地说出了两个字:“戳?”
另一个孩子怀疑的看着他:“你知道什么是戳?”那孩子不屑地撇着嘴:“你没看到过狗子戳?”
“狗子戳了就会生狗崽。明秀婶咋没看到生娃娃?”
“不晓得。”
“我们跟去看看?”
“好哇!要是老不死的真的是去和明秀婶戳,以后再敢凶我们,我们就到处说。”
“好!说他搞破鞋!”
正当我们兴高采烈的时候,身边响起一个柔软羞涩的声音:“你、你们别说了、不要脸…”
心儿在我们身边捂住耳朵,已经消去了七分稚气,却比初见时更加精致而秀丽的,瓜子般的白脸蛋儿铺了像是刚刚从天空中采撷下来的红霞,黑白分明却又渐水灵的,杏仁般的眸子中溢了羞涩和惊惶。
已经染上一抹黛的眉稍微蹙,不知所措地看着别处,红润的小嘴微微颤抖,小声说着:“不要脸…”
从心儿跟着我一起上学到现在,已经三年了,这三年里她一直是我的小尾巴。
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漫山遍野地玩耍。在我和我的狐朋狗友们之间她是唯一的小姑娘,但大家都并没有嫌弃她,不带她玩。原因很简单:我们爬树的时候,有人帮我们看书包。我们下水的时候,有人帮我们看鞋子。她聪明乖巧,大家都很喜欢她。
“哎哟,小不点害臊了。你害臊就先回去呗。”一个孩子笑嘻嘻地说着。
“我、我送她回去吧…”另一个孩子有些结巴,他倒是一直照顾心儿。
“人家自己哥就在这,要你送。”
“志强是想要小不点做媳妇吧?”
“斌子,你就别去了,送你妹回去呗。哈哈哈。”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语气多少有些嘲。我脸上挂不住,生气地叫道:“废话,我也要去看。”
心儿越发张惶无措,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朦胧地懂得羞了,而女孩更是如此。但我既是因为已经开始对两的秘密感到好奇,又是觉得丢了面子,没好气地说道:“你要回去就回去。你回去了,以后就再也不带你玩了。”
那个时候的心儿,最害怕的应该就是我不和她一起玩吧?我和其他孩子们一起,远远地跟着老走向村子。走了几步之后,呆立在原地的心儿终于迈开脚步追了上来,白皙娇的脸蛋红通通的,咬着淡红的嘴,也不敢看我们,只是很小声地对我说:“哥哥、我去…我也去。”
我在心底暗暗松了口气,虽然很高兴,却装作不屑一顾的样子:“去就好好跟着,小心点,别给那老不死的发现了。”
“嗯。嗯。”心儿用细微得难以辨认的声音答应着,像这几年来一直那样紧紧跟在了我的身后。我们就走走停停,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后,披着暮霭来到了村子一角的一座小院附近。
老在爬丝瓜藤的篱笆外停住脚步,左右看了看,虽然看到了正在装作打闹的我们,但我们只是一群顽童,所以他并没有在意,而是推开竹编的院门,走了进去。
我们呼哨一声,一下子都涌到了院子外,好奇而迫不及待地从篱笆的隙间看进去。这是村里一位寡妇的家,那时候大概三十多岁,没有孩子,一个人独自生活。
记忆中她在村里的妇人当中算得上高挑,漂亮,也很会打扮,和其他农妇比起来总是很洋气。
我们这些孩子总是本能的喜欢好看的人,何况她对我们这些顽童也很好,我每次去她家玩的时候,她都会给我些她自己做的点心。
我们孩子喜欢她,但家长却不喜欢。每次我去她家玩了之后,总会骂些很难听的话:“斌子,你又去那个破鞋家里玩什么。”
“斌子,那是个不要脸的女人,以后别去玩。”
“斌子,我们干干净净,不要和脏女人待一起。”甚至还有一次直接找到她家门口,在院子外面大骂了半个小时。
等我下一次再去玩的时候,她就给了我一块糕,抹着眼泪叫我别去了,后来我才明白,她是一名暗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