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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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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蹲下⾝,两个女孩看着她,陆致芬拿出口袋里仅存的巧克力“给你们吃。”

  “谢谢。”挡在前头的是姐姐,接过打开包装,可是一口都没吃,就递给了⾝旁的妹妹。

  妹妹吃了几口,拔了一点点给姐姐吃,姐姐这才吃掉。

  陆致芬看着,眼眶一红,她突然想起她也有一个妹妹,现在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幸福?“你是姐姐,你是妹妹对不对?”

  “对。”

  “那你们几岁了?”

  “我四岁,妹妹两岁。”

  “你们好可爱喔!爸爸、妈妈呢?”

  “爸爸不见了,妈妈要我们乖乖在这里等,她会来接我们。”

  “这样喔…”陆致芬竟然掉下眼泪“姐姐也有一个妹妹,跟姐姐长得一模一样,我们是双胞胎…”

  “那姐姐的妹妹呢?”

  陆致芬擦掉眼泪,却泪流不止“姐姐也不知道…”

  努力平复情绪,看着眼前这对小女孩,发现好像在看着自己。人生飞快流逝,时光一去不回,她走到这个境地,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

  她说不出內心的想法,厘不清复杂的思绪,只觉得心好痛、好痛。她伸出手,想要抱抱眼前这对‮姐小‬妹,给她们温暖,也给自己温暖。

  “姐姐,不要哭嘛!巧克力给你吃。”

  “好!不哭,姐姐带你们去喝绿豆汤,走!”牵着两个孩子的手走向人群聚集处,她百感交集,觉得人生各种滋味真是复杂,喜怒哀乐同时存在胸口,酝酿发酵,她真不知自己该哭,还是该笑?

  这人生的路到底是得到的多,还是失去的多?

  傍晚时分,一群人结束一天行程,正式赋归。搭着公车回到了学校校门口,陆致芬跟所有同学挥手告别,踏着夕阳余晖走回家。

  一路上,她都想着那对姐妹,想着想着,眼眶里的泪水再度蓄积,许多当年的画面好像又出现在眼前,历历在目,仿佛昨天才发生过一样。

  她真的说不清楚自己心里的感觉,只知道那对‮姐小‬妹让她想起很多以前的事,包括自己在‮儿孤‬院里与致芳相依为命好多年;想起她们姐妹俩都在十七岁那年,毅然决然走出‮儿孤‬院那个称不上家的家,走进自己生命里的最大的变局;想起她经历过这十多年的光阴,不知道自己是成功还是失败,是幸还是不幸?

  回到家,方少渊还没回来,陆致芬心情莫名的更低沉,此时此刻,她好希望有人可以陪着,可以听她说说话,虽然她也厘不清自己心中真正的想法,不知道自己到底在难过什么。

  放下背包,回房间整理东西,然后到厨房打开冰箱,准备为自己做一顿晚餐,除了饱餐一顿,也借此转移注意力。

  站在流理台前,陆致芬拿着菜刀切菜,一旁的瓦斯炉上正滚着热水,她打算煮一碗热汤。

  突然,眼泪又再度从眼眶里流下。

  她赶紧擦去,继续动作,但是早上看见的那对‮姐小‬妹的模样,以及记忆里自己与致芳的模样在脑海中交叠,催出她更多的眼泪。

  她开始哭泣,不敢停下切菜的动作,怕一停下来便会崩溃大哭,她的心真的又酸又涩。“呜呜呜…”

  就在此时,玄关大门开启,方少渊回来了,他一进门,看见屋內灯火通明,就知道致芬在家。

  必上门,在玄关处脫掉鞋子,正准备开口叫陆致芬,却听见厨房传来的哭泣声,一声连着一声,每一声都哭得很伤心。

  方少渊心一紧,立刻将手中的公事包丢在沙发上,冲到厨房去看个究竟。一到厨房就发现妻子边切菜,边不停哭泣,泪水直流。

  走上前去轻轻握住妻子的手,将她转过⾝来与自己面对面,他看见她哭到上气不接下气,悲伤的情绪已经决堤。

  “小芬,怎么了?”

  “…”菗泣让她无法说出任何的话。

  “该死!告诉我,到底怎么了?”

  陆致芬深呼昅,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机手‬,按出‮机手‬里的相片匣,找出一张今天到‮儿孤‬院时拍的照片,然后将‮机手‬交给方少渊。

  方少渊看了一眼“什么意思?”

  “她们很可爱对不对?”

  又看了一眼“对!很可爱,只是既然可爱,你⼲嘛哭啊?”

  陆致芬‮头摇‬,泪水不停掉落“我也不知道耶…就是很想哭…”

  叹息,将她抱进怀里“好好,哭吧!把情绪都发怈出来,哭完就没事了,哭完再说…”

  “呜呜呜——”

  紧紧抱着妻子,伸出另一只手将瓦斯关掉,然后带着妻子回到客厅,光看到她哭,他什么都吃不下了。

  坐在沙发上,陆致芬靠在丈夫怀里,情绪逐渐平复,她开始叙述自己今天看到的一切,包括那对可爱又可怜的‮姐小‬妹。

  “…她们好可怜,她们的爸爸死了,妈妈为了养活她们跑去偷东西,被抓去关;她们两个一起住在‮儿孤‬院里…我拿巧克力给姐姐吃,姐姐还会分给妹妹吃…”或许是因为哭泣,更或许是因为厘不清自己心里的思绪,陆致芬说得没头没尾,可是方少渊都听懂了。

  他知道老婆看到那对小女孩,想到了自己还有她的双胞胎妹妹。

  “‮儿孤‬院在帮孩子们找收养家庭,你知道吗?本来有帮姐姐找到一个家庭,可是对方只想收养一个小孩,可是姐姐不想跟妹妹分开,所以姐姐就没了…”

  “我知道,我知道。”

  “那个姐姐总是牵着妹妹的手…”

  “你想起你跟你妹妹了,对不对?”

  陆致芬点点头,泪水不断滑落,她哭到浑⾝发抖。

  方少渊紧紧抱着她,然后伸出右手轻轻‮摸抚‬着她的后脑勺,揉弄着她柔顺的发丝,一如过去安慰她时的举动,给她安心与‮全安‬的感觉。

  她努力收住泪水,又是哭泣、又是苦笑“其实…说是,也不是啦…我也不知道我⼲嘛哭,好奇怪喔…”

  她不知道,可是他知道。

  莫名的,他就是知道。

  致芬跟她妹妹一样,都是抛下了彼此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与家人,走向了各自最爱的男人。

  可以说,她抛弃了一切,抛弃了仅存的一切。

  可是致芬也知道,这十多年,她有孩子,有自己的家庭,在得与失之间无法评比孰重孰轻,无法抉择什么该留,什么该舍?

  所以她挣扎,所以她痛哭。

  方少渊在心里重重一叹,既然他跟致芬说过他后悔的事,他只说他后悔,没说他到底后悔什么。

  他爱她,却让她在这么年少的时刻做出必须舍弃唯一亲人的痛苦选择…这是让他后悔的其中一件事…他后悔,他为此后悔…

  甭儿院一行确实让陆致芬留下深刻印象,那对‮姐小‬妹更是让她从此念念不忘,因为她从小女孩⾝上看到孩提时代的自己,也仿佛看见了那个多年不曾再见过一面的双胞胎妹妹。

  她跟老公提过想要收养那对孩子,而且是一次收养两个,老公不置可否,可是问过‮儿孤‬院方面,得到的答案却是——

  “孩子们不愿意。”

  “什么意思?”

  “本来有一对夫妇要收养姐姐,但姐姐不想跟妹妹分开,后来孩子们的妈妈写信给我们,说希望给她一次机会,等她出狱,让她改过自新,然后来接孩子走,两个孩子当然想跟着妈妈。”

  “难怪姐姐会说,妈妈会去接她们…”

  如果是这样,那也好,至少这对姐妹还有一个⺟亲可以照顾她们,只要她们的⺟亲愿意洗心⾰面、重新做人,亲生⺟亲确实比任何一个收养家庭都好,这点⾝为‮儿孤‬的她也无从否认。

  只是想到那对可怜的孩子还得继续待在‮儿孤‬院里至少一、两年,只能彼此相依为命,陆致芬就难过到想哭。

  方少渊建议老婆,不如就跟院方说,在孩子的⺟亲尚未来接走孩子之前,他们愿意提供物资上的援助,妥善照顾孩子,如果将来孩子的⺟亲出狱仍然无法给孩子妥善的照顾,也请优先考虑他们方家作为收养家庭。

  甭儿院方面也同意,陆致芬尽管再不舍,也不能剥夺孩子与亲生⺟亲在一起的机会,因为她也有同样的出⾝,也曾幻想过自己是个父⺟都健在,来自正常家庭的孩子。

  “唉…”坐在教室里叹了一口气,中午时分,陆致芬参加社团会议,这是场紧急会议,上午课上到一半才通知要举行,內容就跟‮儿孤‬院有关。

  陆致芬还在想那对小女孩,不过她也知道老公说得对,目前确实不宜有任何动作。

  少渊比她聪明,总能把事情想得周全,不像她,光看到那两个小女孩,心里就难过到不行。

  说真的,那天去‮儿孤‬院探视,她差点想把那对‮姐小‬妹带走,因为她们在秋千架下彼此手牵手,相依为命的画面真的太震撼了,到现在那个画面还留在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甚至可说已经刻在脑海里了。

  难怪人家一通知说社团要开会,內容是跟‮儿孤‬院有关,陆致芬立刻表示愿意出席,连午餐都不吃了,当然她已告诉老公,老公也同意了。

  一旁有同学走进来,看见陆致芬“致芬姐,有说是什么事吗?”

  ‮头摇‬“不知道,只说跟‮儿孤‬院有关。”

  “是不是要去参访啊?”

  陆致芬‮头摇‬“可是听说是紧急事件。”

  两人还在讨论大概是什么事,社团的几个⼲部便走进教室,所有人正想凑上前去问个明白,只见⼲部们什么都不肯说,只是面⾊凝重,分发着书面资料。

  资料上说明‮儿孤‬院目前所在的位置,占地面积,收容院童人数,院內工作人员与教职员人数等基本资料。

  “致芬姐,给我们看这些到底要⼲嘛?”

  “我也不知道耶…”

  虽说不知道,但看着社团学长姐每个人凝重的表情,陆致芬可以感觉到大概是很严重的事。

  “各位同学,很抱歉临时将各位找来开会,两个星期前的星期六,我们社团到‮儿孤‬院去探视院童,现在这间‮儿孤‬院遭遇了很严重的危机,社团方面觉得应该向各位同学报告一下。”

  陆致芬心漏跳一拍,危机?什么危机?跟那对‮姐小‬妹有没有关连,会不会影响到她们?

  拜托!千万不要,她们已经够可怜了,孩子不能跟父⺟在一起,只能相依为命,这样还不够可怜吗?

  “学长,是什么危机啊?”一旁有个学弟举手问。

  “我大概解释一下,‮儿孤‬院已经成立四十一年了,目前所在的这块土地其实是向一位大地主低价租来的,那位大地主是个大善人,为了做善事才将土地低价租给‮儿孤‬院,租金非常的低。”

  “这是好事啊!然后呢?”

  “三年前大地主去世,土地继承人不愿再将土地用这么低的价格租给院方,要求院方搬迁,不然就要提⾼租金,可是这些继承人喊出的租金价格太⾼,院方承担不起,于是他们便将土地卖给大企业,听说连着周围的土地要兴建豪华购物中心。”

  “土地卖掉了吗?”

  “土地现在已经卖掉了,而且这个案子也无法适用民法四百二十五条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因为‮儿孤‬院跟原地主之间的租赁契约超过五年,也没有缔结经过公证的书面契约。状况很复杂,但总归一句就是,‮儿孤‬院现在必须搬走。”

  “搬走?要搬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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