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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性的不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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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古希腊哲人引用神谕提出“认识你自己”的任务以来,人类在自我认识方面好像没有显著的进步。围绕人⾝上的兽和神,人们做出了五花八门的文章,我们得到的是关于人的一大堆矛盾的定义。一个合理的解释是,人本来就是一种不可定义的东西,每一个定义只是表达了下定义者的一种心情。

  关于“自我”我们可以听到非常不同的谈论。一些人说“自我”是每个人⾝上最‮实真‬的东西,另一些人说“自我”只是一种幻觉,还有一些人说“自我”是一种有待于塑造的东西。按照“成为自我”、“实现自我”的说法“自我”好像是极有价值的东西。按照“克服自我”、“超越自我”的说法“自我”又好像很没有价值。这些相左的谈论往往还会出自同一个哲学家之口。原因可能有二:“自我”本⾝的确包含着悖论;用“自我”这个词谈论着不同的东西。

  哲学所提出的任务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包括这一个任务:“认识你自己!”

  无人能知道他的真正的“自我”究竟是什么。关于我的“自我”我惟一确凿知道的它的独特之处仅是,如果我死了,无论世上还有什么人活着,它都将不复存在。

  活在世上,这似乎是一件最平常的事,凡活着的人都对它习以为常了。可是,它其实不是一件最可惊的事么?为什么世界上有一个我,而不是没有我?每当这个问题在我心中浮现的时候,我就好像要从世界之梦中醒来一样。不过,我从来没有真正醒来。也许,梦醒之⽇,我才能知道答案,但同时也就没有我了。

  对人的一种解释:人是介于动物和神之间的一种质,是对动物的克服和向神的接近。按照这种解释,人离动物状态越远,离神就越近,人就越⾼级、越完満。

  然而,这会不会是文明的一种偏见呢?譬如说,聚财的狂热,奢靡的享受,股市,‮品毒‬,人工流产,克隆技术,这一切在动物界是绝对不可想像的,现代人离动物状态的确是越来越远了,但何尝因此而靠近了神一步呢?相反,在这里,人对动物状态的背离岂不同时也是对神的亵渎?

  那么,对人也许还可以做出另一种解释:人未必总是动物向神的进步,也可能是从动物的退步,比动物距离神更远。也许在人类生活⽇趋复杂的现代,神只好以朴素的动物的方式来存在,回归生命的单纯正是神的召唤。

  贬低人的动物也许是文化的偏见,动物状态也许是人所能达到的最单纯的状态。

  人中的⾼级和低级——

  柏拉图把人的心灵划分为理、意志、情感三个部分,并断定它们的地位由⾼及低,判然有别,呈现一种等级关系。自他以后,以理为人中的最⾼级部分遂成西方哲学的正统见解。后来也有人试图打破这一正统见解,例如把情感(卢梭)或者意志(费希特)提举为人之冠,但是,基本思路仍是将理、意志、情感三者加以排队,在其中选举一个统帅。

  能否有另一种思路呢?譬如说,我们也许可以这样来看:在这三者之间并无⾼低之分,而对其中的每一者又可做出⾼低的划分。让我来尝试一下——

  理有⾼低之别。低级理即科学理、逻辑、康德所说的知,是对事物知识的追求,⾼级理即哲学理、形而上学、康德所说的理,是对世界本道理的追求。

  意志有⾼低之别。低级意志是生物的本能、望、冲动,归到底是他律,⾼级意志则是对生物本能的支配和超越,是在信仰引导下的精神的修炼,归到底是自律。

  情感有⾼低之别。低级情感是一己的恩怨悲,⾼级情感是与宇宙众生息息相通的大爱和大慈悲。

  按照这一思路,人实际上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是低级部分,包括生物意志、⽇常情感和科学理,一是⾼级部分,包括道德意志、宗教情感和哲学理。简言之,就是兽和神,经验和超验。丝毫没有新颖之处!我只是想说明,此种划分是比知、情、意的划分更为本质的,而真正的精神生活必定是融知、情、意为一体的。

  通常认为,理和情感是两种不同的心理能力,它们各在其位,各司其职。一般来说,理还往往被看做⾼级的能力,享有真理在握的荣誉,而作为低级能力的情感则被看做对真理的⼲扰。因此,历来理一直被视为学术研究的基础,而情感则最多只能成为艺术表现的对象。然而,事实上,人的心灵生活原是一种混沌,理与情感的划分只具有十分相对的意义。

  在人⾝上,弱点与尊严并非不相容的,也许尊严更多地体现在对必不可免的弱点的承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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