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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嫉 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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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嫉妒往往包含功利的计较。即使对某些精神价值,嫉妒者所看重的也只是它们可能给拥有者带来的实际好处,例如,学问和才华带来的名利。嫉贤妒能的实质是嫉名妒利,一辈子怀才不遇的倒霉蛋是不会有人去嫉妒的。

  有-些精神价值,例如智慧和德行,由于它们无涉功利,所以不易招妒。我是说真正的智慧和德行,沽名钓誉的巧智伪善不在其列。哲人和圣徒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俗人与这个世界无缘,所以无从嫉妒。

  超脫者因其恬淡于名利而远离了嫉妒——既不妒人,也不招妒,万一被妒也不在乎。如果在乎,说明还是太牵挂名利,并不超脫。

  嫉妒发生之可能,与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成反比。我们极容易嫉妒近在眼前的人,但不会嫉妒古人或遥远的陌生人。一个‮望渴‬往上爬的小职员并不嫉妒某个‮国美‬人‮夜一‬之间登上了总统宝座,对他的同事晋升科长却耿耿于怀了。一个财并不嫉妒世上许多亿万富翁,见他的邻居发了小财却寝食不安了。一个爱出风头的作家并不嫉妒曹雪芹和莎士比亚,因他的朋友一举成名却愤愤不平了。

  由于嫉妒的这一距离法则,成功者往往容易遭到他的同事、人乃至朋友的贬损,而在这个圈子之外却获得了承认,所谓“墙內开花墙外香”遂成普遍现象。

  对不如己者的成功,我们不服气,认为他受之有愧。对胜于己者的成功,我们也不服气,必找出他⾝上不如己的弱点,以证明他受之并非完全无愧。这样的弱点总能找到的,因为我们怎会承认别人在一切方面都胜于己呢?我们实在大看重成功了,以至于很难欣然接受别人成功的事实。

  如果我们真正看重事情的实质而非成功的表象,那么,正好应该相反:对于不如己者的成功,我们不必嫉妒,因为他徒有虚名;对于胜于己者的成功,我们不该嫉妒,因为他确有实力。如果他虚实参半呢?那就让他徒有其虚和确有其实好了,我们对前者不必嫉妒,对后者不该嫉妒,反正是无须嫉妒。

  嫉妒基于竞争。领域相异,不成竞争,不易有嫉妒。所以,文人不嫉妒名角走红,演员不嫉妒巨商暴富。当然,如果这文人骨子里是演员,这演员骨子里是商人,他们又会嫉妒名角巨商,‮望渴‬走红暴富,因为都在名利场上,有了共同领域。

  在同一领域內,人对于远不及己者和远胜于己者也不易有嫉妒,因为⽔平悬殊,亦不成竞争。嫉妒最易发生在⽔平相当的人之间,他们之间最易较劲。当然,上智和下愚究属少数,多数人挤在中游,所以嫉妒仍是普遍的。

  伟大的成功者不易嫉妒,因为他远远超出一般人,找不到⾜以同他竞争、值得他嫉妒的对手。

  悟者比伟大的成功者更不易嫉妒,因为他懂得人生的限度,这时候他几乎像一位神一样俯视人类,而在神的眼里,人类有什么成功伟大得⾜以使他嫉妒呢?一个看破了一切成功之限度的人是不会夸耀自己的成功,也不会嫉妒他人的成功的。

  对于一颗⾼傲的心来说,莫大的屈辱不是遭人嫉妒,而是嫉妒别人,因为这种情绪向他暴露了一个他最不愿承认的事实:他自卑了。

  对于别人的成功,我们在两种情形下愿意宽容。一是当这种成功是我们既有能力也有机会获得的,而我们却并不想去获得,这时我们仿佛站在这种成功之上,有了一种优越感。另一是当这种成功是我们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机会获得的,我们因此也就不会想去获得,这时我们仿佛站得离这种成功太远,有了一种淡漠感。

  倘若别人的成功是我们有能力却没有机会获得的,或者有机会却没有能力获得的,我们当警惕,因为嫉妒这个恶魔要乘虚而⼊了。

  嫉妒的发生基于一种我们认为不公平的对比。对于我们既有能力也有机会获得的成功,我们不会嫉妒,因为它唾手可得。对于我们既无能力也无机会获得的成功,我们也不易嫉妒,因为它⾼不可攀。当一种成功是我们有能力而无机会获得的,或有机会而无能力获得的,我们就最容易感到嫉妒。

  既然嫉妒人皆难免,也许就不宜把它看做病或者恶,而应该看做中的东西。只有当它伤害自己时,它才是病。只有当它伤害别人时,它才是恶。

  鉴于嫉妒是一种很不优雅的感情,我们一般都不愿意向人袒露自己的嫉妒之情,但这不妨碍我们优雅地讨论这个问题。嫉妒有权作为一个人生话题得到讨论,是因为它在人类心理中的普遍,也是因为也许人生智慧能够最有效地消解它。我们不妨从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角度讨论嫉妒的特征、源、规律以及克服方法。伦理学可能是最不合适的角度,因为我们只能对一种行为而不能对一种心理做道德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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